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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1-02-0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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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职能简介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是政府兴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参与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的草拟、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体工作、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名录申报、数据库建设及保护计划的实施工作。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关宣传、培训、交流、咨询、展览和理论研究等工作征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负责开展全市地下文物保护、考古调查勘探、考古试掘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二)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2021年重点工作 1.江口沉银,做好2021年考古发掘工作,推进江口沉银博物馆建设。 2.推进眉山市考古工作站基本建设文物勘探调查和抢救性发掘工作。 3.完成眉山市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4.完成15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程拍摄工作,形成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验收报告。 5.完成非遗讲堂进校园、社区、公园等活动。 6.做好微信公众号平台搭建,宣传推广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2021年收支总预算105.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晋正编人员2名,人员控制数1名。增加基本支出36.4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2021年收入预算为105.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2021年支出预算1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05.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6.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晋正编人员2名,人员控制数1名。增加基本支出36.4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05.1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6.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晋正编人员2名,人员控制数1名。增加基本支出36.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4万元,占79.35%;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0.7万元,占10.18%;卫生健康支出5.2万元,占4.95%;住房保障支出5.8万元,占5.52%。 具体情况为: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7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2.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8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6万元、差旅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劳务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4万元、租赁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2021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为事业单位,2021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2021年没有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无国有资产占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江口沉银,做好2021年考古发掘工作,推进江口沉银博物馆建设。推进眉山市考古工作站基本建设文物勘探调查和抢救性发掘工作。完成眉山市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15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程拍摄工作,形成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验收报告。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保障办公场所的后勤物业管理工作。 (2) 非遗大讲堂项目:为进一步宣传展示我市非遗保护成果,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讲堂活动,让市民感受非遗的独特魅力,提升社会公众对非遗保护的责任意识。 (3)微信公众号:做好微信公众号平台搭建,宣传推广工作。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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