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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文化馆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1-02-01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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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文化馆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政府举办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承担着组织实施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指导全市群众文化活动及艺术创作活动,培训业余文艺骨干队伍,组织开展全市文化艺术展览演出等重大活动。我馆有内设机构3个,为办公室,文艺创作部和文艺展演部 (二)眉山市文化馆2021年重点工作 1.围绕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做好自查自评工作,补齐短板,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2.积极开展“百舟竞渡迎端午”“千龙千狮闹新春”“万人赏月诵中秋”及“群众广场舞大赛”等省级重大群众文化活动。 3.围绕建党100周年,组织策划系列文化活动,营造爱党爱国的浓厚氛围。 4.结合春节、元宵、清明、端午等民俗节气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文化活动,进一步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5.打造“我们都是追梦人”全民艺术普及品牌活动,有力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工作。 6.深入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等基层,广泛开展群众文化辅导工作,建立基层群众文化辅导示范基地。 7.利用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系列活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文化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群众文化支出、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支出。眉山市文化馆单位2021年收支总预算158.3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1.33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文化馆2021年收入预算为158.3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文化馆2021年支出预算15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06万元,项目支出25.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文化馆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58.3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1.33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群众文化支出、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文化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35万元,比2020年增加1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群众文化支出12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52%。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09%。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7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25%。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77%。 住房公积金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3%。 具体情况为: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1年预算数为125.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资福利,保障场馆免费开放,保障群众文化活动正常开展。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津补贴。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5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文化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文化馆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1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比2020年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应急保障、群众文化活动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文化馆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文化馆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文化馆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眉山市文化馆采购预算5.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计算机2台,预算金额1万元。投影仪1台,预算金额2万元。以及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车辆保险服务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眉山市文化馆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合理使用中央和省级、市级专项资金,配置和更新必需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设备,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经常性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转,开展普及性艺术培训、艺术讲座,满足群众对艺术技能培训、艺术欣赏的需求。开展基层文化辅导指导,组织开展惠民文化展演活动,丰富广大市民的文化生活。提供免费开放阵地服务,利用微信、网站、公共文化服务一体机为群众提供快捷、简便、时尚的数字文化服务。组织创作群众文艺作品参加市级、省级及以上赛事,争取取得好的成绩。组织开展艺术交流活动,通过活动提升眉山城市形象、扩大眉山文化的知名度。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见附件 | |||||||||||||||||||||||||||||||||||||||||||||||||||||
【市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市文化馆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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