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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1-02-01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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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体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编制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管理全市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区县和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区县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归口管理全市教育、体育援助。 5.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全市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7.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9.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10.指导全市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市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1.负责体育产业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2.指导有关教育、体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3.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加快推进基础能力建设。 编制全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眉山教育现代化2035和眉山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20—2022),优化学校布局,提升城乡教育供给水平。积极向上争取资金5亿元,新(续)建公办幼儿园15所,新增学位5300个;加快小区配套园治理,幼儿园公办率达50%以上,新(续)建中小学15所,新增学位18000个,巩固化解大班额成果,满足城镇化需求。 2.加快推进教体开放合作。 兰大-伯克利自然科学研究院、川大眉山校区等项目开工建设,推动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落户眉山,深化与澳门大学合作。建成投用眉山天府新区嘉祥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仁寿校区。抢抓成渝经济圈发展、成德眉资同城发展契机,全面推动教育八大平台建设和教育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深化与成都四七九中、四川音乐学院合作,推进师资力量共培共育、大数据互联互通、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成德眉资四市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合作,建立校园足球、篮球、排球比赛和艺术展演活动等资源共建共享机制,联合举办四城体育对抗赛、社体员培训。推动建立成德眉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验区,创新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部联盟。 3.加快推进教体质量提升。 坚持立德树人,召开全市五育并举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确保职普比大体相当(4.8:5.2)。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进全市“数字校园”建设。加强教学科研,开展第六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举办省第十七届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眉山分赛场比赛、市第十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系列活动、市第三届师生书画大赛。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体育工作,深化体教融合,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市、县、校三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开展研学实践和劳动教育活动。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走好特色化办学之路。深化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提升教师综合素质,推动落实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补助。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壮大区域职业教育联盟。常态化推进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4.加快推进体育事业发展。 编制全市“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新建足球场30片、篮球场150片、社区运动健康促进中心1个,举办社体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培训1万人次,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服务2万人次。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积极承办省级以上重大赛事,广泛开展东坡马拉松、仁寿马拉松、全市第二届教体系统职工运动会、篮球联赛等各类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备战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加强省市体育合作,创新竞技体育人才培养、选拔、激励保障机制。开工建设国家级水上项目训练比赛基地,推动体育与文旅商农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岷江水上运动休闲旅游产业带。 二、部门概况 市教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分别为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市广播电视大学、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市教育考试院、市第一小学、市第一幼儿园、市业余体校、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2020年末在职职工323人,其中:行政人员38人、事业人员189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96人。退休人员5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收入预算为6063.0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606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2.39万元,项目支出2360.6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教体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64.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64.1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3万元、教育支出3138.4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52万元。教体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年增加33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5.84万元,原因为:一是2021年度调入增加人员,增加了相应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是2021年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增加206.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9.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大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6.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大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59.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教体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基本工资、后勤物管、办公设备购置、纪检组工作经费等。 4.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4.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5.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5.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其他教育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449.6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学前教育学校人员及公用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1186.30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小学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8.56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普通教育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9.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146.78万元,主要用于:眉山电大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10.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8.07万元,主要用于:市技装站等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021年预算数为89.50万元,主要用于: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346.0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150.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4.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99.4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59.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教体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980万元,因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项目完成,支出较2020年减少37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教体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市教体局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132万元,其中:办公费4.74万元、印刷费5.22万元、水费1.20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10.3万元、差旅费35.67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福利费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6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19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教体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6.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一小本年预算减少。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教体监督检查、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育体系,集中力量补短板,提质量、创品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体育事业。向上争取资金5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30万平方米。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2%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普职比大体相当,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 2.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纳入2021年的所有部门预算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1年眉山教育和体育局项目绩效目标见附表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教体局及其下属单位截至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2674.12万元,其中:局机关788.20万元,市教育技术装备站54.52万元,市广播电视大学859.29万元,市教育科学研究所122.95万元,市教育考试院305.87万元,市一小3635.41万元,市一幼552.24万元,市业余体校1186.68万元,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5168.96万元。包括土地3.99万平方米,房屋面积6.8万平方米,车辆5台,通用设备1458件,专用设备525件。 (三)政府采购情况 市教体局及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70.1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8.0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28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0.24万元。其中采购设备78.13万元,采购服务12万元,采购工程28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附件2: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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