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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2-02-1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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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全县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全县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督执法;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2022年重点工作 1.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机关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 2.全力做好央督、省督反馈问题整改。 3.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4.深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5.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办案水平,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213.8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9.52万元。其中,2022年项目资金预算增加了39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青衣江亭子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固定宣传标语项目”、“光、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两山创建”等重点刚性项目;2022年基本支出增加17.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垂改和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1213.8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2022年支出预算121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88万元,项目支出76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机关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213.8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09.52万元。其中,2022年项目资金预算增加了39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青衣江亭子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固定宣传标语项目”、“光、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两山创建”等重点刚性项目;2022年基本支出增加17.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垂改和人员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共1213.88万元。支出包括:社保保障就业支5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95.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9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3.88万元,比2021年增加409.5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青衣江亭子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固定宣传标语项目”、“光、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两山创建”等重点刚性项目;2022年基本支出增加17.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垂改和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53.3万元,占4.4%;住房保障支出41.93万元,占3.4%;卫生健康支出23.12万元,占1.9%;节能环保支出1095.53万元,占90.3%。 具体情况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4.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7.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9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3.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45.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22年预算数为204万元,主要用于: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2年预算数为135万元,主要用于: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18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等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2022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2022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1.93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8.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2万元,电费4.2万元,水费1.5万元,邮电费4.08万元,差旅费48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7万元,劳务费4.8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2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2022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增加12万元,增加原因:单位现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督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秸秆禁烧巡查、生态环境执法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7.34万元,上升22.04%。主要原因是机构垂改和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为290万元。 1.按县政府要求,在青衣江亭子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置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固定宣传标语100万元。 2.瓦屋山、七里坪、柳江3个景区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35万元。 3.洪雅县环境空气质量微观站点服务采购项目139万元。 4.生态环境干部能力建设项目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做好2022年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维持机关日常办公运转,“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相关目标任务。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青衣江亭子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固定宣传标语项目:按县政府要求,在青衣江亭子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置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固定宣传标语。 (2)2022年秸秆禁烧:保障2022年秸秆禁烧宣传、巡查等工作。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技术评估工作:开展建设项目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评估。 (4)法制与宣传工作:用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专家开展重大案件审查等。 (5)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保障:购买执法服装、执法装备、委托开展执法监测、购买应急物资和装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6)环境监测业务运行:完成2022年度各项监测任务。 (7)监测站实验室用品:用于购买试剂、耗材等实验室用品费用。 (8)瓦屋山、七里坪、柳江3个景区空气自动站运维:完成2022年3个景区空气自动站运维工作。 (9)“两山”创建工作:用于“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规划编制、创建宣传、档案资料、购买服务等费用。 (10)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用于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检查、监测等工作;项目可研、设计(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及其相关工作;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交流推广等。 (1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监管:主要用于开展青衣江亭子山市级和全县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破损隔离设施或标识标牌更换,突发性污染源应急演练和处置,垃圾清运及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保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购置应急物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等;青衣江亭子山饮用水源地保护站人员工作经费等;青衣江亭子山饮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电费、网费、购买办公设施、办公家具家电、饮用水水源地文化阵地建设等,水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运维、专线费用等;编制青衣江亭子山市级和全县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饮用水项目包装费用等。 (12)入河排污口工作:主要用于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溯源、监测等监管工作;专家评审工作所需的专家费用等;入河排污口信息公开、宣传及项目包装费用。 (13)光、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按照川环督察办函〔2021〕187号文件要求,保障声环境功能区调整等工作。 (1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15)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主要用于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 (16)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工作:保障2022年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工作。 (17)重污染天气防治工作经费:保障2022年重污染天气防治工作。 (18)洪雅县环境空气质量微观站点服务采购项目:主要用于支付空气微站运维服务费。 (19)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经费: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保障县环委办集中办公人员差旅费用、值班加班补助等,开展培训,做好各类会议会务工作、宣传工作,对全县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每月考评,完成市级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任务,做好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等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 (20)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做好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等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明查暗访,完成市级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任务等。 (21)生态环境干部能力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升干部队伍述职,开展业务大培训、执法大练兵、监测大比武、干部队伍拓展训练、干部调查、交流等活动,营造团结、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凝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合力。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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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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