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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2-02-15 13:01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行政管理工作,是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全县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全县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一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县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统一行使全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统一负责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2022年重点工作

1.强化生态环境制度管理,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完成辖区环境监测、生态保护督察、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2.编制青神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执行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3.巩固成果,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编制《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4.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三水共治”。

5.落实省、市关于曝光典型案例批示精神,梳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编制整改方案。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770.0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7.57万元。其中,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7.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垂管后调动1人和新入职1人;2022年项目资金预算增加了54.58万元,主要原因是监测站能力建设经费、监察能力建设经费等刚性基本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770.0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2022年支出预算77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69万元,项目支出362.3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770.0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7.57万元。其中,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7.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垂管后调动1人和新入职1人;2022年项目资金预算增加了54.58万元,主要原因是监测站能力建设经费、监察能力建设经费等刚性基本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3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0.03万元,比2021年增加47.57万元,主要原因是监测站能力建设经费、监察能力建设经费等刚性基本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1万元,占6.31%;卫生健康支出21.09万元,占2.74%;节能环保支出662.00万元,占85.97%;住房保障支出38.33万元,占4.98%。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为31.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为15.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为1.7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为21.0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为299.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为46万元,主要用于局青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费用、思蒙河、金牛河两个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费用、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2022年预算为20万元,主要用于局60个项目环评报告技术评估经费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2年预算为50万元,主要用于局15个空气微型监测站运行维护费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专项经费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预算为36万元,主要用于局河长制79个断面委托第三方监测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预算为210.34万元,主要用于局大气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经费、监测站能力建设经费、监察能力建设经费、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费用、流域断面生态监测经费、水气土壤三大战役经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为38.3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相关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7.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7.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3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2.7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2022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1年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增加3万元,原因是新增1辆公务用车。单位现有公务车辆5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督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秸秆禁烧巡查、生态环境执法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8


15


15

3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18


15


15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0.1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04万元,增加7.88%。主要原因是为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增加了监测和监察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02.07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7.07万元,购买服务费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有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做好2022年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维持机关日常办公运转,“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相关目标任务。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定额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2)青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费用:完成青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交办工作,加强人员交流培训,完成中央第二轮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各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有效解决。

(3)思蒙河、金牛河两个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费用:确保水站正常稳定运行。

(4)60个项目环评报告技术评估经费:确保全县环评审批权限在我县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时组织专家审查。

(5)15个空气微型监测站运行维护费用:确保全县15个空气微站正常运行并形成空气质量报告。

(6)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工作经费: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压实“企业主体、属地管理、行业主管、生态环境统一监管”四方责任。

(7)河长制79个断面委托第三方监测费用:完成全县11条重点河流、23座水库、30条岷江支流、5条思蒙河支流水质指标进行监测,提供科学准确的水质指标数据。

(8)大气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经费: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空气质量稳定改善。

(9)监测站能力建设经费:聘用人员,购买维护仪器设备,购置药品,确保全年各项环境监测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10)监察能力建设经费:促环境违法行为达到有效遏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专业能力有效提升,环境违法行为达到有效遏制。

(11)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费用:确保我县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稳定运行。

(12)流域断面生态监测经费:完成5个市级流域断面,4个项目,每月1次共12次的监测及结果上报。

(13)水气土壤三大战役经费:确保全年水气土壤三大战役正常开展,包括办公日常经费,资料费用,监测费用等。

(14)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组织开展全县土壤防治工作,完成重点产废企业危废管理规范化考核、涉镉等重金属排查、强制性清洁生产评估、建设用地场地调查。

(15)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为生态环境局的日常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报表(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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