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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2-02-15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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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2015年7月,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其承担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自然资源局职责范围内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具体实施工作,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承办东坡区苏祠街道、通惠街道、大石桥街道和富牛镇、象耳镇、修文镇辖区范围内(含托管村)的国有土地及国有土地上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打造便民利企的眉山不动产登记新局面,2022年我们将继续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一是协调住建部门应用电子合同、税务部门开通网上缴税,以信息化建设推动全业务流程网上流转,真正实现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最多跑一次”;二是协调税务部门优化办税流程、压缩企业缴税时限,将企业不动产(土地、存量房)转移登记与税收缴纳纳入“一窗受理”;三是加快升级完善智能辅助审批和电子签名模块,在大部分业务中部署应用,进一步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受理和审核效率;四是全面实现全市使用统一登记系统、统一数据库,指导各县(区)开展全城通办、通查和水电气业务联办,支持全市范围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惠及更多企业和群众。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904.34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6.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金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为904.3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90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54万元,项目支出123.80万元。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904.3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6.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金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4.34万元。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20.6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3.66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4.34万元,比2021年减少376.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金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20.68万元,占90.7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3.66万元,占9.25%。 具体情况为: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93.80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日常登记项目、不动产办件审核项目费用等项目支出。 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26.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用经费及后勤物管经费。 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3.66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0.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7.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9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7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30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7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2年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预算数与2021年相比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3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采购计划预算为11.5万元。办公设备采购计划3万元,打印复印用纸4万元,车辆养护费用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1年底,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 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焦“减要件、压时限、环节少、服务好”的工作要求,推出了一系列便民举措。 (1)优化“126”模式,办理时效再次提速。 (2)实行一站服务,登记流程不断优化。 (3)延伸服务网点,深化登记金融协同。 (4)实施系统改造,登记平台提档升级。 (5)推行“互联网+”,拓宽办事渠道。 (6)真情为民解困,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化解。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纳入2022年的所有预算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2年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绩效目标见附表。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预算报表(2022年度).xlsx】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绩效目标 (1).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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