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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2-02-11 14:40  市民政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主要职能是负责收养、安置全市范围内孤儿、弃婴(童),提供“养、治、康、教”等专业化保障服务;为全社会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心理辅导、特殊教育等专业化服务;促进全市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形成,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收养、安置全市范围内孤儿、弃婴(童),提供“养、治、康、教”等专业化保障服务。

2.筛查全市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并提供康复医疗、心理辅导、特殊教育等专业化服务,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3.负责协调与孤儿权益相关事务,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孤儿抚养、就业、住房安置优惠政策等。

(二)2022年主要工作

1.倾力打造“党润童心,红心向党”党建品牌,强化党建引领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结对帮扶工作,为儿童寻找爱心单位、爱心家庭结对帮扶,建立长期友爱互助关系,帮助儿童适应社会生活。

2.以“优质服务、提升队伍水平、打造特校品牌、提炼儿福经验”为目标,在“专”“特”“新”上做文章,优化各项文化建设内容,为点位工作补短挖潜。

3.先行先试,创新发展。利用人工智能、互联网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手段,高质量推进合作办校工作,发挥公共资源优势,逐步辐射散居孤儿、困境儿童。

4.“强组织、强党建、搭载体”,扎实推进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

5.以成眉同城发展为契机,健全普惠性儿童社工机制和心理关爱机制,以项目促发展,为儿童福利工作提质转型。

6.抓好财务工作,严守财经纪律,制定报账规范,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7.坚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决算报表,以服务儿童的中心安排财政资金,经审核以后,公开预算、决算工作。

8.做好各项培训工作,学习护理、教养、法律等专业知识,提升业务素质,全面开展专业化、亲情护养工作。

二、单位概况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属于民政局下属二级事业预算单位,2021年末在职职工36人,其中事业人员9人,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聘用人员27人。退休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收入预算为615.7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61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2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5.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5.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72万元。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1年增加3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22万元,原因为工资及五险两金的正常调增,两名专业技术人员职级变动。项目支出减少10万元,原因为响应“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非必要支出。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35.72万元,主要用于:院内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院内儿童养教治康安、儿童生活保障等相关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后勤物管、采购儿童食材、儿童康复教育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10.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5.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4.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7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邮电费4.1万元,差旅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福利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8万元。

  1. “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万元。2022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筛查儿童、成德眉资同城发展学习、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增加1.1万元,原因为新增了公车燃油费预算。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儿童筛查、关爱慰问、培训学习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4.1


4.1


2.6

1.5

市儿童福利院

4.1


4.1


2.6

1.5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儿童工作经费:开展研学、艺术培训、购买社工服务等,为全面提升孤残儿童的社会生存能力保驾护航;

3.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4.孤儿养育购买服务项目经费:购买我院护理人员、消防管理、后勤等专业服务,提升孤儿养育水平;

5.孤残儿童养教治康安项目经费:主要用孤残儿童养育、教育、医疗、康复等支出,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6.院运行经费:保障院内正常运行,为儿童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

7.儿童生活保障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儿童的生活基本支出,保障孤残儿童基本生存权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儿童福利院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1.5万元。主要用于孤残儿童护理、生活及出行相关费用。

七、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

    2022年2月8日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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