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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建国会眉山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2-02-07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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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建国会眉山市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的要求及民建中央、省、市委的有关决定开展工作。 2.组织参加中共眉山市委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真实情况。 3.负责民建眉山市委全体委员会议、主委会议及会内其他重要会议的具体工作,起草文件。 4.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组织会内政协委员参加政治协商、民建监督和其他活动;联系、协助、推动各工作委员会工作,组织专题调查研究、负责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口协商的联系,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的建议意见,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5.开展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传统教育、统战理论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活动。 6.抓好统一战线理论、会的建设理论和会史研究工作。 7.发挥民建的经济界优势和群体功能,推动会员参加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实践。 8.组织会员发挥自身优势,提高社会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开创社会服务新局面。提升服务会员企业能力和水平,助推会员企业健康发展、会员企业家健康成长。 9.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各项法规政策,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10.承办民建中央、省委以及中共眉山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凝聚共识与履职尽责双向发力,深刻领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制造强市、开放兴市、品质立市,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的发展蓝图,秉持“一切为了眉山好”,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机遇,勠力同心,求真务实,为助推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贡献力量。 (一)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扩大宣传工作影响力 充分发挥主题教育活动的引领作用,持续开展中共党史、会章会史和会的优良传统的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多党合作史,真正弄明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二十大和中共四川省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民建十二大和民建省委第十次代表大会精神。加强理论研究和理论研究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加大对履职成效、特色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会员的宣传报道力度。 (二)抓好班子队伍建设,提升组织工作凝聚力 切实按照三个文件要求,着力建设政治素质高、社会形象好、代表性强、热心会务的会员队伍,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升五种能力。持续推进骨干会员和后备人才的培养培训。积极稳妥做好新会员发展工作。加强代表人士的培养和管理。巩固“五个好”魅力基层组织创建成果。加强《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学习和宣传,提高会内监督水平。持续开展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和民主评议工作。 (三)着重增强履职质效,汇聚参政议政向心力 聚焦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围绕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乡村振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制造强市、开放兴市、品质立市等主题,深入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成果。做好政党协商、专题协商、座谈会等各类协商议政工作。不断强化专委会作用,加强履职考核。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做好营商环境民主监督工作。 (四)持续开拓工作领域,激发社会服务创新力 持续探索新时代下社会服务工作的新思路、新领域、新办法,开创社会服务崭新局面。继续做好“双助”工作。进一步提升“思源·致远”社会服务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力。组织会员企业家参加“中国风险投资论坛”等活动,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加强会内会外工作交流。聚焦疫后民营经济发展新态势,听取会员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为会员企业创新发展搭建平台。 (五)强化制度建设执行,提升机关工作质效 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要求,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化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制定执行并重,切实发挥制度的保障、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六型”机关建设,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描述部门构成(民建眉山市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建眉山市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民建眉山市委员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69.9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 民建眉山市委员会2022年收入预算为69.9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9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民建眉山市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6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3万元,项目支出13.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民建眉山市委员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69.9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5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6.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建眉山市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93万元,比2021年增加1.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5万元,占76.57%;社保保障就业支出6.99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3.03万元,,占4.33%;住房保障支出6.37万元,占9.1%。 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9.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3.7万元,主要用于:我委完成物业管理支出以及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干部轮训、一般会务活动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4.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2.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0.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3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民建眉山市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8万元,培训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民建眉山市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2年民建眉山市委员会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民建眉山市委员会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民建眉山市委员会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民建眉山市委员会公用经费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8万元,培训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民建眉山市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请部门根据自身情况据实描述)。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2.详细描述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部门预算报表(报预工委,详表)(民建).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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