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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2-02-07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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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行业管理,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6、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7、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8、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 9、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做足“党建”文章,持续加强机关建设。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二是深入实施党建+三绿(增绿、用绿、护绿)工程,以新理念、新举措、新作为把“红色引领,绿色发展”党建品牌抓出成效、创出特色、塑好品牌;三是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努力锤炼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林业干部队伍。 2.做足“增绿”文章,不断厚植生态本底。一是以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和巩固期建设为载体,持续推进68个尚未完工的森林城市建设项目,巩固提升已完工的262个项目建设成效,确保顺利通过提升期检查验收;二是以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绿化造林项目,完成营造林9万亩、义务植树240万株以上,推动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实现“双增长”;三是以成德眉资同城化为契机,持续推进龙泉山(眉山区域)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加快谋划启动一批重大生态保护、文化旅游项目。 3.做足“护绿”文章,全力维护生态安全。一是全面实行林长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编制完成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构建边界清晰、功能明确、布局合理的生态空间格局,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0.13%以上。二是从严管护森林资源,继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对公益林管护,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建立天然林资源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深刻汲取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涉林问题教训,全面规范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林地使用审核审批,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扎实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实现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不发生因森林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事件,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下。 4.做足“用绿”文章,深入推动产业发展。一是持续培育壮大林竹、花卉苗木、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提升一批现代林业产业基地;二是持续推进林业园区建设和龙头企业培育,争创一批省级以上林业园区和龙头企业;三是全力争取省级竹产业、林业园区和林业基地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好财政支林、金融扶持等政策,发挥政策的撬动效应;四是持续办好国际竹产业交易博览会、森林康养年会和各类花果类生态旅游节等重要会节活动,促进交流合作和开放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眉山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眉山市护林防火站(眉山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眉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眉山市花卉林木种苗站)。因各事业站人员较少,未独立预算,合并到部门统一预算。2021年末在职职工55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参公事业人员7人,其他事业人员18人、控制数人员3人、临聘人员3人。退休人员12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林业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965.82万元,比2021年收支总预算增加3.8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增涨,增加基本支出3.84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林业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965.8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林业局2022年支出预算为96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12万元,项目支出162.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965.82万元,比2021年收支总预算增加3.8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增涨,增加基本支出3.8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61万元,农林水支出73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林业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5.82万元,比2021年收支总预算增加3.8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增涨,增加基本支出3.8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0万元,占10.16%;卫生健康支出42.61万元,占4.41%;农林水支出732.62万元,75.85%;住房保障支出92.48万元,占9.58%。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交通、住房补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63.1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29.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3.55万元,主要用于:工伤、失业、生育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2.6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43.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为完成本年林业项目建设的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工作经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机关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物业管理等后勤物管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61.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92.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9.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20万元,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6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2022年眉山市林业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是燃油价格上涨及车辆老化维修支出增加。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林业防灾减灾、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管理、林业生态修复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林业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林业局机关以及眉山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36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林业局2022年预算安排采购计划29.4万元,其中纸、纸制品及印刷品3万元,办公家具12万元,台式计算机1万元,空调机1.4万元,车辆燃油6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4.4万元,车辆保险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眉山市林业局及其下属单位共有公务车辆4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保障机关干部职工人员薪酬按时足额发放,机关正常安全运转,常年保安、保洁及办公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指导、监督各区县林业工作,保障全市森林资源管理、生态修复保护、林业产业发展、林业防灾减灾等职能职责顺利开展,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2.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保障机关安全、洁净,办公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实现办公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次数大于等于60次,全年安保服务,机关保洁天数大于等于250天,职工满意度95%以上。 (2)林业项目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保障全市林业资源管理、生态修复管理、林业防灾等林业职能职责顺利开展。实现指导监督区县林业工作开展次数大于等于500人次,向上汇报衔接林业工作,争取林业项目大于等于100人次,保障全市林业可持续发展,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社会公众对林业工作满意度大于等于85%,林农满意度大于等于90%。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林业局 2022年2月7日 | ||||||||||||||||||||||||||||||||||||||||||||
【部门预算报表.xls】 【2022年度部门整体目标绩效表.xls】 【项目绩效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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