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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2-02-07 15:32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职责是:

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及要求,扎实推动五项工作。

1.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理解、精准把握其内涵要义,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培训和“五进”宣讲活动,通过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专题培训、志愿服务宣传等多种形式,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社会各界入脑入心。编制眉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执行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持续强化督查督办,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2.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以“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眉山”为目标,编制实施《眉山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项资金,建立监督考核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创建工作。全力挖掘生态文明的眉山优势、眉山特色、眉山亮点,支持丹棱县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东坡区申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不断夯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基础。

3.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三源”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空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国家二级标准。制定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三水共治”。推进“十四五”土壤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土壤污染状态调查和风险管控,加强农业用地污染管控;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得到安全贮存、规范处置或综合利用。

4.全力筑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本底。严格执行产业禁限目录,有序腾退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严守项目能耗准入要求,探索推行用能预算管理,深入开展能耗存量挖潜。推进森林、湿地建设,增加碳汇能力。强化降碳示范引领,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示范成果转化。

5.高标准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断健全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常态机制。全面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整改,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改善群众身边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与幸福感,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生态眉山。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机关2022年收支总预算1355.1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98.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1355.1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支出预算135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23万元,项目支出199.8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355.1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98.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34.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2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5.12万元,比2021年减少598.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0.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63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62.51万元,占4.6%;节能环保支出1024.98万元,占75.6%;住房保障支出123万元,占9.1%。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纪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项目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2.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2.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参公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为835.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为1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能力建设项目支出。

7.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2年预算为17.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物管经费项目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2022年预算为4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宣传相关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为1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督察问题推进工作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22年预算为96.77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保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工作经费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22年预算为6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示范市创建等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为12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相关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5.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4.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4万元,咨询费3万,水费0.6万,电费10万元,邮电费9万,差旅费17万,维修(护)费13万,会议费4万,培训费2万,公务接待费3万,劳务费15万,委托业务费0.5万,工会经费2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其他交通费用2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9万,办公设备购置10万。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2022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1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8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开展。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27

0

27

0

24

3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7

0

27

0

24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1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0.2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28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8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0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有公务用车8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4套。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及要求,扎实推动五项工作。一是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全力筑牢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本底,五是高标准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生态干部能力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开展业务大培训、执法大练兵、监测大比武、干部队伍拓展训练、干部调查、交流等活动,营造团结、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凝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2)组织完成“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经费:做好2022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完成生态环境水、气、土、农村、法制、生态、监测、执法、应急、信访维稳、行政审批、辐射监管和环保综合业务等各项业务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生态环保能力建设,提升干部素质,打造生态铁军,做好生态环保工作档案资料整理存档,围绕成德眉资同城化做好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任务安排,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

(3)环境保护宣传工作项目:继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创新传播途径,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影响力,提升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推进工作经费:确保市委、市政府交办市环保督察办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市环保督察各类环境问题整改到位,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得到有效解决,全市环保督察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5)市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经费:补齐生态环保短板,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扎实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

(6)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对市生态环境局提供后勤物业管理保障服务,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7)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供相关工作经费,为更好完成市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做经费保障。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报表(市生态环境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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