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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2-07 14:51  原市金融工作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是负责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地方金融秩序维护、主管地方金融政策、央地金融协调服务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市内金融机构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安排部署。

2.调查分析全市金融宏观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

3.负责联系国家驻眉金融管理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4.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配合协调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对市内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监管。

5.协助做好全市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我市金融秩序。

6.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

7.组织推进我市资本市场建设,负责我市企业上市指导、推荐工作,指导推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工作。

8.负责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地方金融组织的工作部署;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审批和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组织行业秩序等。

9.负责全市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稳定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监测查处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负责市处非办日常工作等。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开展普惠金融深化行动。搭建金政企对接平台,引进培育更多金融机构和金融业态,鼓励引导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宣传金融政策产品,开展企业进行资本市场辅导培训,扩充上市资源储备库,开展普惠金融“六进”活动,探索建设线上金服平台,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2.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行动。深化央地金融监管协同,常态化开展各类金融风险排查、防范、化解;保持对非法金融活动高压打击态势、组织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健全防非处非长效工作机制,将乡镇街道基层干部、网格员、金融机构基层员工等纳入教育培训和举报奖励范围,及时兑现举报奖励,积极推进非法集资存案化解。

3.开展金融支持创新示范区建设行动。参与建立健全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体系,推动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推动提升直接融资水平,鼓励企业债券市场融资,推动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推动成眉金融同城相关工作。高标准打造“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

4.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增效行动。进一步争取小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牌照;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增加资本金,强化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及年审等工作;进一步整顿行业秩序,推动僵尸机构出清、行业利率规范;发挥好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效能。

、部门预算部门构成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有下属事业部门1个,为眉山市金融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部门。2021年末在职职工26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12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489.30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489.80万减少 0.5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489.3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9.3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支出预算48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8万元,项目支出133.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89.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9.8万元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32万元,金融支出387.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9.3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9.3万元,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5万元,占8.92%;卫生健康支出19.32万元,占4%;金融支出387.45万元,占79.18%住房保障支出38.87万元,占7.9%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8.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缴纳失业保险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0.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缴纳工伤保险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9.32元,主要用于:行政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6.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76.45元,主要用于:金融行政部门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开展金融服务和监管等活动的运行支出。

7.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1.00元,主要用于:金融行政部门开展行政管理事务工作。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8.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金融工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公用经费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4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22年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1年减少0.5万元,减少的原因为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部门该经费无支出。部门现有公务车辆0辆。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部门:万元

部门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

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2

0

0

0

0

2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0

0

0

0

0

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金融工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我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打紧安排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部门2022政府采购计划7.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及操作系统、空调、打印机、碎纸机,保障部门日常办公运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有公务用车0辆。部门价值 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引进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统筹推进全市企业直接融资。推进全市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加强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地方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领域监管。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普惠金融深化行动:搭建金政企对接平台,引进培育更多金融机构和金融业态,鼓励引导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宣传金融政策产品,开展企业进行资本市场辅导培训,扩充上市资源储备库,开展普惠金融“六进”活动,探索建设线上金服平台,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2)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行动:深化央地金融监管协同,常态化开展各类金融风险排查、防范、化解;保持对非法金融活动高压打击态势、组织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健全防非处非长效工作机制,将乡镇街道基层干部、网格员、金融机构基层员工等纳入教育培训和举报奖励范围,及时兑现举报奖励,积极推进非法集资存案化解。

(3)金融支持创新示范区建设行动:参与建立健全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体系,推动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推动提升直接融资水平,鼓励企业债券市场融资,推动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推动成眉金融同城相关工作。高标准打造“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

(4)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增效行动:进一步争取小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牌照;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增加资本金,强化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及年审等工作;进一步整顿行业秩序,推动僵尸机构出清、行业利率规范;发挥好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效能。

(5)后勤物管及房屋租金:提供保洁及物业管理,维护正常办公场所秩序。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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