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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2-02-0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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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市、县(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市、县(区)、乡镇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与区县之间的职责分工;对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 4、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驻外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区)党委、政府区科级工作机构设置和县(区)以下各级党政群机关、单列管理的人员编制总额;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5、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市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市属事业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 6、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依法保护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及《细则》、处理违反《条例》及《细则》规定的事件。 7、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实施“改革攻坚”行动,取得体制机制创新的新突破。2022年推进8个方面的改革:探索创新城乡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三化”、规范市县两级开发区管理机构、实施城市公安分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区党校一体办学运行机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编外人员管理改革。 2、实施“对表支撑”行动,取得服务中心大局的新突破。在重点战场(城市新中心建设、先进制造业发展、驻外招商引资)中开展“上门服务”,在开发区建设(理顺体制机制、支持人员编制、争取机构规格)中开展“前哨服务”,在重点领域用编中开展“精准服务”,全力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提供机构编制服务保障。 3、实施“对标规范”行动,取得日常规范管理的新突破。开展一次跟踪研判,评估机改后市级部门运行情况,优化市级部门职能职责。推动一轮问题查改,整改去年机构编制核查发现的问题,6—8月开展一次机构编制检查。完善一套工作流程,优化33项机构编制业务流程。 4、实施“争创最佳”行动,取得三型编办建设的新突破。持续推进担当、效能、活力编办建设,在全市编办系统开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先进工作”争创活动,进一步建好“不见面”审批平台,办好“初心讲堂、进阶讲堂、博雅讲堂”,凝聚队伍向心力,提振干部精气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委编办是市委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七个科室,下设一个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眉山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2021年末在职职工35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6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临时用工控制数人员3人。退休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委编办2022年收入预算为639.6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39.6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63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51万元,项目支出82.1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委编办2022年收入预算为639.6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委编办2022年支出预算63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51万元,项目支出82.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委编办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639.6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8.8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2021年部分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以及2022年公积金预算调整,增加基本支出56.43万元。项目经费减少27.55万元,主要因为公积金预算调增相应调减项目经费。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09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98.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委编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9.61万元,比2021年增加28.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2021年部分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61万元,占75.45%;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66.07万元,占10.32%;卫生健康支出30.03,占4.69%;住房保障支出60.9万元,占9.52。 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00.51万元,比2021年增加17.13万元。主要用于:市委编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82.1,与2021年减少27.55万元。主要用于:市委编办开展机构编制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后勤物管专项经费、电子政务中心工作经费、机构编制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44.5万元,比上年增加4.0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市委编办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21.57万元,比2021年增加2.0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市委编办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30.03万元,比2021年增加6.61万元。主要用于:市委编办机关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0.90万元,比上年增加30.57万元。主要用于:市委编办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委编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9.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1.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委编办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2年眉山市委编办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1年减少0.5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所属单位眉山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委编办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委编办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委编办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委编办(含所属事业单位眉山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一名人事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委编办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0.48万元,其中:公车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2.5万元,台式机6台3万元,打印机5台1.48万元,复印机1台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委编办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2. 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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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预算报表公开.xlsx】 【市委编办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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