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4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2-02-07 09:59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处理眉山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仲裁,具体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庭组成、仲裁案件调解、开庭记录、仲裁文书制作、送达、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负责依法收取、管理和使用仲裁费,负责与仲裁员的沟通、协调,负责仲裁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办理仲裁委员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1.借助仲裁法修订的契机,获取仲裁立法层面的新动向,在开展调查研究,总结自身工作特色,借鉴先进仲裁委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本委现行制度规范,制订符合本委特色、符合仲裁事业发展方向的新制度。 2.继续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将案件调解贯穿于整个案件审理的始终,做到受理立案调、开庭审理庭前调、开庭结束庭后调、裁前告知调、庭外自行调、动员仲裁庭之外仲裁员协助调。在解决当事人之间经济纠纷的同时,化解积怨和对立情绪,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不留后遗症。力争全年案件调解和撤回率保持在50%以上。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3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万元。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83.34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6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为83.3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8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4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83.3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6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1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8.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34万元,比2021年减少12.4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1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8.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万元。 具体情况为: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3.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仲裁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万元、差旅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0.8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万元。 公务经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2022年拟购置一台公务用车,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万元,用于1辆业务用车过路(桥)、维修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仲裁业务工作开展。 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万元、差旅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0.8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35万元,其中:打印机、扫描仪、保险等2.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占有固定资产净值1.46万,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仲裁工作经费:提升眉山仲裁公信力,全年结案数超过全年受理案件数的50%,仲裁文书适用法律错误率低于全年受理案件数的5%。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 2022年2月7日 | |||||||||||||||||||||||||||||||||||||||||||||||||||||
【眉山市仲裁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