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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2-01-30 16:47  市卫生健康委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情况 4

(一) 职能简介 4

(二)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4

(三) 机构设置 4

二、收支预算说明 4

(一) 收入预算 5

(二) 支出预算 5

三、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5

四、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6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7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8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8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8

(二)政府采购情况 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9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9

十、名词解释 10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为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公民献血管理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服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二)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1.是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措施,拓展宣传渠道,增设多个固定献血宣传点,确保核心指标全面完成。

2.是加强爱心献血屋日常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血液质量和采供血安全。

3.是配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伍、建立一支足量、固定能够短时间内到位的应急献血队伍,保障突发、紧急事件应急临床用血。

4.是加强采供血机构血液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三)机构设置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属于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由原市献血办公室、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市计划生育药品管理站合并组成。没有内设办公室。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678.3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2人,增加基本支出19.3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为678.3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67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7万元,项目支出56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678.3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2人,增加基本支出19.3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4.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8.37万元,比2021年增加19.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2人,增加基本支出19.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3.23万元,占1.95%;住房保障支出10.96万元,占1.62%;卫生健康支出654.18万元,占96.43%。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9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648.72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基本支出82.7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二是项目支出566万元,主要是献血预付金退付费、无偿献血工作经费、医疗事故鉴定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等。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9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维护费1万元,咨询费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3万元,差旅费4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2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2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无预算。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0.2





0.2

公务接待费

0.2





0.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2022年无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负责对全市血液的采集、供应、使用及市中心血站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全市无偿献血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献血法规、献血知识的宣传,广泛发动公民无偿献血,对医疗机构收取的血费、献血预付金审查、退还。

负责组织全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和医疗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的组建和遴选;负责组织协调卫生行政部门、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医学会及省医学会等的关系,确保鉴定工作顺利进行;负责医患双方来人来访、咨询及回复;负责医疗事故鉴定案件的受理、通知、收集鉴定材料、调查取证、抽取鉴定专家、组织召开鉴定会、作出鉴定结论意见并送达委托人。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献血预付金退付费:保障全市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快速方便地用血报账服务。

医疗事故鉴定费:依法依规完成鉴定的程序和要求,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医患纠纷。

避孕药具管理:保障全市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提高人口素质。

无偿献血工作经费:强化无偿献血宣传力度,确保采血质量,保障血液供应。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依法依规完成鉴定的程序和要求,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医患纠纷。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报表(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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