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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2-01-2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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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 2.统筹指导协调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指导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3.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组织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和推广。 4.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东坡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5.对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 6.统筹组织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7.统筹分析研判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市级新闻单位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县(区)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8.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推动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组织指导重大对外宣传活动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教育群众 一是推动理论学习教育制度化。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十个明确”专题学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推动理论宣传普及体系化。围绕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做好专题宣讲,强化受众意识和效果导向,创新开展网络宣讲、“菜单式”宣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滋润人心。三是推动理论研究阐释时代化。围绕推动马克思主义同东坡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聚焦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目标定位和“制造强市突破年”工作主题,开展社科课题研究。 2.大力营造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浓厚氛围 紧跟中宣部、省委宣传部迎接庆祝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把握节奏节点,提前策划组织,衔接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联动市县两级媒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精心策划成就宣传,推出行进式报道、全景式报道、专题报道、深度报道,全方位、多层次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眉山的发展巨变。 3.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一是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围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5周年、全民族抗战爆发85周年等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强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制定《眉山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办法》《“眉山好人榜”评选发布细则》,开展先进典型事迹宣讲。三是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用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平台,统筹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加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指导,开展第二届眉山市文明家庭评选。 4.推动文旅融合共兴,提升东坡文化软实力 一是传承发扬优秀文化。高质量举办第十二届(眉山)东坡文化节。开展“东坡文化+”系列文化活动,实施东坡文化传承发展基地功能提升工程,积极培育“寿苏会”等品牌。推进三苏祠博物馆等申报国家一级博物馆,深化与故宫博物院的合作。有序推进江口沉银博物馆和遗址公园建设,开展江口沉银遗址2022年考古发掘工作。编制《眉山市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加强石窟寺保护力度和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二是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围绕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年度重点题材,抓好主题文艺创作生产。持续推进公共文化“补短板”行动,加快市文化馆、市图书馆新馆建设。实施2022眉山“艺行东坡”品牌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举办四川省第二届乡村文化振兴魅力乡镇竞演大赛(眉山赛区)。落实全民阅读“十四五”规划,开展全民阅读基地、品牌和经典诵读节目创建活动。 三是培育壮大文旅产业。深化文旅产业供给侧改革,全面完成《眉山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加快推进乐高乐园等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包装“十四五”及中远期储备项目。大力发展新兴业态,培育文旅消费新场景,丰富文旅产品供给,聚力建设高端文旅目的地。抢抓“双城”“同城”机遇,主动融入巴蜀文旅走廊,支持瓦屋山争创5A级景区,积极创建天府旅游名牌、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开发旅游商品、文创产品,组织参加省内外文旅宣传营销,加大区域合作力度,擦亮“安逸走四川 好耍在眉山”品牌。 6.维护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加快推进和信息化建设 有序推动“十四五”网络安全规划落地落实。做好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第三十一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等全国和全省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网络安全保障。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组织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和应急演练。积极培育建设技术产业生态,助推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打造成渝地区电子信息重点配套基地。 7.加强党的领导,为开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不懈提高政治能力、抓好思想引领、夯实组织基础、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纪律建设,提升系统党建水平,切实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市委宣传部),加挂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牌子。2021年末在职人员62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含市领导1人和派驻纪检组4人)、参公人员1人、事业人员19人,工勤人员3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7人。退休人员7人。市委宣传部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宣传部2022年收支总预算1582.7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75.0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眉山市全国文明长效管理办公室2022年经费并入市委宣传部,新增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市委宣传部2022年收入预算为1582.7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市委宣传部2022年支出预算158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91万元,项目支出712.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市委宣传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582.7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75.0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眉山市全国文明长效管理办公室2022年经费并入市委宣传部,新增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专项经费。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7.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宣传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2.71万元,比2021年增加13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75.0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眉山市全国文明长效管理办公室2022年经费并入市委宣传部,新增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7.14万元,占84.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39万元,占6.34%;卫生健康支出49.49万元,占3.13%;住房保障支出95.68万元,占6.05%。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92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707.07万元,主要用于:新闻宣传、文艺创作、保障网络安全、文明城市建设及氛围营造等重点工作。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73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每年后勤物管费及日常办公用的水电气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2.35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7.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32.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9.49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95.6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市委宣传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4.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1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6.5万元,差旅费5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6.2万元,劳务费14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3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宣传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2022年市委宣传部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与2021年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舆情信息调研、媒体采访、“扫黄打非”专项检查、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印刷行业等工作开展。 市委宣传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市委宣传部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市委宣传部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市委宣传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宣传部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97.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9.9万元;公车加油、保养和维修维护6万元;文化艺术服务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委宣传部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21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56.29万元,主要为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等,公务用车2辆。市委宣传部2022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车购置计划。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担当,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汇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专项经费: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要求,每年将进行复查测评,巩固深化创文成果,常态长效管理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浓厚的文明城市氛围,提升城市形象,保留荣誉资格; (2)出版电影与扫黄打非工作经费:完成全市公益电影放映,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新闻出版电影产业增长率; (3)网络安全专项经费:开展全市网络宣传、网络安全服务、网络舆情监测等,保障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外宣专项经费:提升眉山新闻宣传工作水平,讲好眉山故事,提升眉山形象;与四川日报社合作开展眉山年度城市形象宣传,市外媒体对外宣传报道和来眉采访接待; (5)设备购置经费:及时更新办公设备,保障部机关正常办公; (6)文艺与文旅融合发展专项经费:创作一批文艺作品,举办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考察先进地区文化产业经验、做法,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 (7)社会宣传、宣传文化大讲堂及培训工作经费:积极做好重要节点氛围营造,开展宣传文化大讲堂和宣传干部培训工作,做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常态化工作; (8)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开展全市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推进激励回馈,培育志愿项目,浓厚志愿服务文化,推进全市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组织身边好人、文明家庭、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宣传活动,发送经典诵读课外读本,开展群众精神文明创建、乡村学校少年宫十佳项目评选和“我们的节日”等工作,全面完成省文明办和市委安排的各项任务; (9)理论、思想政治工作学习专项经费:提高领导干部综合素质,转化社科成果,推动中央、省决策部署在基层广泛宣传落地落实; (10)眉山市志愿服务联合会项目经费:加强志愿服务行业监管和指导,壮大服务组织,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志愿服务,凝聚志愿力量,浓厚志愿服务氛围; (1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12)纪检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办案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办公用品等支出; (13)舆情信息工作专项经费:完成舆情信息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督查考核、情况通报和舆情信息工作培训、舆情信息调研等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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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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