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2-01-29 14:47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目录: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和县(区)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资产产权界定、处置、清查登记、划转和调配等审批工作。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及年度改造计划的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拟订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4.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维修、处置和租赁审核审批及监督管理。 5.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编制、采购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县(区)和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工作。承担全市重大活动的车辆调配。 6.制定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干部周转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协调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继续推进“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机关事务”建设,大力实施信息化标准化两化融合,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效能。 2.继续扎实做好管理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 3.试点执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继续做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工作。 4.严格审核各区(县)和市级单位(部门)申请购置公务用车,加强正风肃纪督查,督促规范使用公务用车。 5.严格审批市级部门办公用房维修、租赁申请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处置申请。加强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继续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 6.抓好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保障机关高效运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分别为机关服务中心和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1年末在职职工36人,其中:局机关行政人员20人;服务中心事业人员7人、控制数人员5人;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12人,全部为局机关退休人员。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2647.3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307.37万元,经费补助34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264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77万元,项目支出2090.6万元。 (一)2022年收入预算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2647.3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2022年支出预算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264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77万元,项目支出2090.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647.3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08.55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47.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7.3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1.48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6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2647.37万元,比2021年增加2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84万元,原因为:一是调入了1名工作人员,二是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减少258.39万元,原因为压减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节能工作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384.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人员工资、节能改造经费、集中办公区辅助性岗位劳务派遣费、安保和清洁卫生委托业务费,维修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8.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中心和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保障运行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44.2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21.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0.6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2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9.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6.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6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2022年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比2021年减少26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下属事业单位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2辆,其中:服务中心其他用车2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应急保障用车27辆,其他用车3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用于3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工作调研、监督检查、脱贫攻坚、后勤保障及无保留车辆单位公务出行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和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万元,增加5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464.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2万元,包括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集中办公区物管经费889.68万元;会议中心日常运行费21.75万元;会议中心新建视频会议室项目专项经费13.15万元;市政中心、投促大厦和周转房食堂外包费354.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32辆。无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和县(区)机关事务工作;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资产产权界定、处置、清查登记、划转和调配等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工作;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并监督县(区)和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工作;做好全市重大活动的车辆调配工作。 2.部门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专项经费项目。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主要用于办公区域安保、保洁、绿化、维修等后勤服务的费用。 (2)公务用车平台车载定位系统运行费项目。主要用于市级公务用车平台对公务用车运行轨迹监控的费用。 (3)节能工作经费项目。主要用于节能工作开展,新技术宣传,目标任务督查落实等工作的费用。 (4)能耗监测点建设和能源审计项目。通过监测点建设和节能措施的实施,确保能源消耗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全面降低。 (5)市政中心、投促大厦和周转房食堂外包费项目。主要用于为集中办公区提供食堂用餐服务,保障集中办公区食堂正常运转的费用。 (6)投促大厦食堂租金项目。主要用于为投促大厦食堂提供使用场地,确保投促大厦食堂正常使用的费用。 (7)集中办公区电梯租赁费项目。主要用于为集中办公区提供电梯服务,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费用。 (8)集中办公区物管经费项目。主要用于集中办公区清洁、绿化、维修等后勤服务所需费用。 (9)交流干部周转房经费。主要用于为市级交流干部提供周转房和食堂服务,确保周转房及食堂正常运转的费用。 (10)会议中心新建视频会议室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新建视频会议室线路和设备运行管理费用。 (11)会议中心日常运行费项目经费补助。主要用于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和场馆运行等费用。 (12)驾驶员劳务派遣费项目。主要用于为驾驶员提供劳务派遣业务,保障驾驶员工资发放,保险按时缴纳的费用。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经费补助。主要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处置集中调配车辆服务,保障市本级无保留车辆单位符合规定条件下的公务出行费用。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部门项目目标绩效表.xlsx】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