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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1-29 09:15  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重点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2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4.部门收支总表

  4-1  部门收入总表

  4-2  部门支出总表

5.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眉府办发〔2010〕48号),眉山市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市收费公路和重点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是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最关键一年,眉山交通将坚决贯彻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要求,积极抢抓“双城”“同城”重大发展机遇,聚焦建设“都市圈南部综合交通枢纽”目标,全力打造成都都市圈南部综合交通枢纽,早日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强市。

一是奋力实施综合交通大会战,推进市域铁路S5线、天眉乐高速等“三个一批”35个综合交通项目快建快投,力争完成投资超过160亿元,公路水路投资完成比例持续保持全省前列。

二是高标准打造眉山国际铁路港,科学编制外部路网规划,加快推进成乐高速扩容、工业大道北段等外部路网建设。

三是规划建设眉山城市新中心综合交通枢纽,依托市域铁路S5线规划综合交通枢纽,实现轨道交通、高快速路、城市公交和客运无缝换乘。

四是全力开展示范创建,力争东坡区、洪雅县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丹棱县争创国家级示范县;力争彭山区、丹棱县成功创建乡村运输“金通工程”省级样板县。

五是不断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加密成眉间动车频次,力争日开行动车100列以上,力争开通丹棱—蒲江跨市公交,持续推进全域城乡公交一体化。

六是毫不松懈筑牢安全稳定防线,织密疫情防控网络,扎实开展道路客运、危货运输、水上交通等专项整治,积极化解行业信访矛盾,确保岁末年初行业持续安全稳定。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局机关、市交通建设中心、市交通运输中心、市地方海事中心、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2021年末在职职工205人,其中:行政人员44人、事业人员127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34人。退休人员6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4739.0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批复总数减少2100.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部分项目资金没有纳入预算批复,二是由于机构改革,我局原2个下属单位划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4739.0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支出预算473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1.31万元,项目支出1897.7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4739.0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00.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部分项目资金没有纳入预算批复,二是由于机构改革,我局原2个下属单位划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39.0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7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938.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39.02万元,比2021年增加925.89万元,主要原因是超限检测站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办公楼租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19万元,占7.22%;卫生健康支出151.75万元,占3.20%;交通运输支出3938.45万元,占83.11%;住房保障支出306.64万元,占6.47%。

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4.8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104.7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12.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137.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4.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996.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897.7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交通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交通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后勤物管服务、办公设备购置、交通建设管理、办公楼租金、超限超载运行治理专项经费等。

8.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4.16万元,主要用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误编入该科目,待决算时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06.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41.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22.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519.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00万元,印刷费4.50万元,咨询费3.50万元,水费9.22万元,电费43.20万元,邮电费25.40万元,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差旅费122.60万元,维修(护)费8.40万元,租赁费5.00万元,会议费14.00万元,培训费20.20万元,公务接待费10.90万元,劳务费13.00万元,委托业务费2.60万元,工会经费5.00万元,福利费6.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98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9.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9.00万元。2022年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1年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任务重,相关业务指导和调研次数增加。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增加19.0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老化严重,预计报废2辆,新购车2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70万元。我局现有公务用车13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用于13辆公务用车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市交通建设中心、市交通运输中心、市地方海事中心、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19.90


109.00

70.00

39.00

10.9

市交通运输局局机关

50.00


44.00

35.00

9.00

6.00

市交通建设中心

42.00


41.00

35.00

6.00

1.00

市交通运输中心

4.00


3.00


3.00

1.00

市地方海事中心

3.50


3.00


3.00

0.50

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16.5


15.00


15.00

1.50

市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

0.50





0.50

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

3.40


3.00


3.00

0.4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眉山市市交通建设中心、市交通运输中心、市地方海事中心、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4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7.0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6.15万元,上升4.35%。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任务重,物价上涨,本着节约的原则,保证机关正常运行。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62.3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1.20万元,车辆购置2辆共70万元,车辆运行与维护41.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有公务用车1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海巡艇1艘。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未安排购置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强力推进综合交通大会战,新开工建设市域铁路S5线和天眉乐高速、眉州大道东延线等5条高快速路;持续推进成乐扩容青龙段、天府大道二峨山段等4条高快速续建项目;建成天府大道眉山段、梓州大道南延线、益州大道南延线等7条快速路;加快推进尖子山、虎渡溪航电建设。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2)后勤物管服务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后勤运行,维护办公场所;

(3)派驻纪检组专项经费:保障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办案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培训费、办公用品等支出;

(4)市交通建设管理专项经费:保障单位开展交通建设工作期间的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支出;

(5)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租赁费:保障交通局机关及部分下属单位正常办公用房,确保办公环境更加规范、整洁。

(6)移动OA办公系统建设费用:用于维护移动OA系统运行费用的开支;

(7)超限超载运行治理专项经费:保障省道106线治超、检测、管养人员、承担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正常开展;

(8)船舶科技、港口航道技术服务:保障每年对船员进行监督培训必须持证上岗;负责承担辖区港口航道技术服务、航道养护技术编报、辖区航道整治建筑物的维护管理需要;

(9)搜寻救助及应急处置费:主要用于海巡艇救助、应急处置、维修护理费开支;

(10)全市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道路维护管理专项经费:用于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公路安全督促检查经费及全市公路桥梁管理工作的开展;

(11)全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用于全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概算、预算审查、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道、成乐高速扩容项目眉山段等工作支出;

(12)眉山综合交通建设项目:用于眉山东站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长效管理、眉山东站广场疫情防控、综合交通项目推进的开支;

(13)道路运输综合服务:完成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指导推进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运力组织保障工作;

(14)交通综合执法:做好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交通运输生态领域环保督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搞好执法队伍建设,基本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行为规范化;

(15)治理超限运输、恢复路产专项工作:深入整治公路货运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对辖区内国省道上运输的货车进行检测,将超限运输率控制在3%内,全年365天每天巡查辖区内公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维持公路畅通;

(16)地方重点交通建设安全质量考核检查专项经费:监督检查地方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地方重点交通建设安全质量进行抽查考核,做到重点交通工程项目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100%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 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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