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2-00190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2-11-20 |
文 号 | 眉府办发〔2012〕35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12-11-13 | 有效性 | 失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档案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年)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档案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年)的通知
眉府办发〔2012〕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眉山市档案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年)》已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3日
眉山市档案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年)
档案馆作为档案利用、政府信息查阅和电子文件中心,承载着巨大的信息量,是重要的信息资源基地。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档案事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重要举措。根据《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四川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四川省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四川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2011—2015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眉山建设的意见》(眉委发〔2012〕18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的基础设施、软件平台、共享环境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满足国家、社会和公众日益增长的档案信息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利用优先、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基本原则,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三、总体目标
以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电子政务建设为依托,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手段,集成建设数字档案管理需要的网络平台,开发应用符合功能要求的管理系统。以数字档案资源建设为基础,以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为目标,加快馆藏档案资源数字化,基本完成各类目录数据库和档案全文数据库的建设,逐步实现对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网络化管理以及分层次多渠道提供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和社会共享服务。以档案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为保障,构建完善档案数据、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安全管理体系。以档案信息化促进档案管理现代化。
2015年前,市和区县档案部门全部完成局域网、党政网和互联网建设,并以“眉山档案资源网”为平台,构成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档案网站群;初步建成具备“收集、管理、存储、利用”功能的数字档案馆;建成电子文件中心并开展电子文件接收工作;综合档案馆馆藏实现文件级目录计算机检索。2016年末,全市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完成50%以上;市和区县档案部门完成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建设。从2017年起,所有移交进馆的档案均实行数字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步移交。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
市和区县全面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根据《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提出的建设原则、目标、内容和功能要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2012年完成本地数字档案馆建设规划,2013年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到2015年初步建成数字档案馆。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也要加快数字档案室(馆)建设,力争在2014年前,以东坡区、青神县、市检察院、眉山电力公司等为重点,建成一批示范性数字档案馆(室),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推进“两个中心”建设。
1.建立电子文件中心。积极参与电子文件的全程管理,保证电子文件及时归档、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依据省档案局制定的电子文件接收范围、标准和方法,建立电子文件归档、利用等管理制度,对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实行集中管理,并按规定向同级档案馆移交,与档案馆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文件中心建设工作。市档案馆在2013年前,区县档案馆在2015年前建成电子文件中心并开展电子文件接收工作。
2.建立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市档案馆建成市级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推进数字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做好数字档案的定期检测和定期迁移;制定因灾数据损失及系统崩溃的应急预案,建立灾难恢复机制;根据数据读取阅读设备软硬件发展情况对数据进行转换处理,确保数字档案的长期可读性。
(三)推进“三个数据库”建设。
1.积极推进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及整合。2013年前,市档案馆建成馆藏档案案卷目录、文件目录数据库。2015年前,区县档案馆完成馆藏档案案卷目录、50%以上文件级目录数据库。以利用需求为导向,全市建立各类专题目录数据库,市档案馆做好相关数据库的整合,逐步实现全市性数据库共建共享。
2.积极推进档案全文数据库建设,并及时提供利用。做好馆藏档案数字化规划、开放鉴定,优先选择社会需求面广、利用率高、价值高、开放度大、有特色的档案进行全文数字化。2013年前,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达到100% ;2013年起,区县档案馆要全面启动馆藏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在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启动档案数字化试点工作,逐步建立数字化综合应用平台。2016年末,各区县档案馆全文数字化达到50%以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完成室(馆)藏重要、珍贵档案的数字化工作。
3.积极推进多媒体档案数据库建设。加强单位(部门)协作,及时实现多媒体档案共享。有条件的档案馆应通过采集图像、音频/视频等信息,积极建设照片数据库、音频/视频等多媒体数据库,以满足利用者对档案的不同需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2014年前,青神县、市检察院、眉山电力公司率先建成多媒体档案数据库。
(四)推进“三个平台”建设。
1.加强局域网平台建设。2013年前,市档案馆完成局域网网络建设,实现档案馆内部互联互通及各项业务工作的自动化、网络化管理,并确保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具备为数字档案管理提供“收集、管理、存储、利用”的网络能力;区县档案馆建立局域网,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党政网和互联网平台建设。2013年前,全市综合档案馆建立或完善党政网和互联网档案信息平台,具备为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档案信息服务、了解档案动态、宣传档案法规和档案知识的基本功能;档案信息平台具备在线档案目录查询功能。2015年前,全市综合档案馆档案信息平台具备在线查阅档案全文功能,基于党政网的档案信息平台具备在线接收电子文件(档案)数据功能。
(五)推进“三化”建设。
1.推进档案信息化。做好综合档案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集成建设数字档案管理需要的网络平台,开发应用符合功能要求的管理系统。新建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将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总体规划,机房选址及相关项目建设要符合《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要求。老馆要利用现有条件,改善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按规范要求配置机房,做好综合布线系统,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2.推进安全保障体系化。完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建立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安全保密规定,切实做好数据、网络、电子文件、信息系统、信息发布等安全工作。加强对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和有效。市和区县档案部门建立的局域网、党政网、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单独组网,加强身份认证和密钥等管理,使用网络行为控制系统,确保档案信息网络传输安全。
在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和网络建设工作中,要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加强上网信息的审查和管理,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严格遵守非公开的档案信息一律不得上互联网,上网的档案信息要经过严格的划控和鉴定;在互联网上提供已公开档案目录查询服务的,必须采用身份认证、防火墙、数据备份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和系统安全。
3.推进档案资源数字化。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立档单位存量档案的数字化进程,着力实现全域档案资源数字化。从2017年起,所有移交进馆的档案均实行数字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步移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眉山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区县也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落实专项资金。市和区县政府要切实将档案信息化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档案信息化建设所需各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也要加大投入,确保档案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
(三)完善标准规范。市档案局依据国家、省出台的有关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标准规范,制定全市统一的档案信息化建设业务标准、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发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年度计划,确保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协调、有序发展。
(四)配备人员。市和区县政府要根据档案信息化建设需要,合理配备档案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一支适应工作需要的人才队伍。机关、企事业单位优先选择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负责档案工作。市档案局加强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五)建立考核机制。市和区县政府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工作联动机制、先进典型示范机制,推动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1.眉山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眉山市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表
附件1
眉山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汪树槐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严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庞红梅 市档案局局长
查庆文 市委机要局局长
李树伦 市委保密办主任
郑高庆 市委编办副主任
李 红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何 健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覃建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启龙 眉山国安局副局长
邵兵祥 市信息化工作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档案局,庞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眉山市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表
序号 |
建设项目 |
主要建设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档案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依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要求,做好室内装修、空气调节、电气、安全防范、给水排水、消防等设备设施的配备,达到C级机房建设标准要求 |
市档案局 |
2013年前 |
各区县政府 |
2013年前 |
|||
2 |
数字档案馆建设工程 |
加强软、硬件建设。构建档案馆综合管理应用系统;实施档案目录数据库;传统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接收和管理;建立档案信息网络平台,构建各级档案馆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网络结构 |
市档案局 |
2013年启动,开展试点; 2015年初步建成 |
各区县政府 |
||||
3 |
馆藏档案数字化处理工程 |
按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要求,对现有馆内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处理 |
市档案局 |
2013年完成馆藏档案100% |
各区县政府 |
2013年完成重要的民生档案;2014年完成馆藏档案的15%;2015年完成馆藏档案的30%;2016年完成馆藏档案50% |
|||
4 |
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建设工程 |
配备电子文件管理、存储、利用及安全防护的设施设备,逐步建立区域性电子文件中心,实现电子文件共享。制定电子文件(档案)备份制度,建立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 |
市档案局 |
2013年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初步建立电子文件中心并开展接收工作;2015建立备份中心 |
各区县政府 |
2014年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2015初步建立电子文件中心并开展接收工作;2016年建立备份中心 |
|||
5 |
市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工程 |
坚持统一标准、统一指导,由市档案局提供建设方案、软件平台、标准规范,开展进馆档案数字化转换,实现全市“馆室一体化” |
市级各部门 |
2013在部分市级单位开展试点;2014年制定规范标准,统一软件平台;2015年开展相关单位的数字化处理,并开展电子和纸质档案接收进馆 |
6 |
民生档案数据库建设工程 |
以利用需求为导向,加强馆藏民生档案数字化处理,并与相关部门合作,逐步建立婚姻、知青、社保、就业、住房、林权、房产、国土等各种民生档案资源数据库 |
市档案局 |
2013年完成民生档案数据库建设;2014年,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民生档案数字化处理,建立民生档案数据库;2016年完成民生档案资源整合 |
各区县政府 |
2013年完成馆藏婚姻、林权及知青等民生档案目录数据库;2015年,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民生档案数字化处理,建立民生档案目录数据库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