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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5425474/2012-00001 |
发布机构 | 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 |
公开日期 | 2012-03-31 |
成文日期 | |
有 效 性 |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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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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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12-03-25
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201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眉山中支”)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眉山中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次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和惩防体系建设,加强检查和督促,促进工作有效落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严格按照程序采编、审核、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对外公开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严格审核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加强了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力度,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对外公开。同时,又杜绝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等不适宜公开信息。
三、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利用行政服务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办公场所的公告栏、眉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眉山日报》、宣传手册等手段对外公开政府信息,让公众可以非常方便地得到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四、坚持分类指导,推动工作务实开展。坚持依法公开、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注意掌握人民银行眉山市各县支行的工作动态,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加强示范点建设,促进各县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眉山中支概况信息
公开了眉山中支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主要领导简历等信息。
(二)金融法规公文信息
公开了与眉山中支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信息。
(三)行政许可和金融服务事项信息
公开了眉山中支负责实施的银行账户管理、国库业务、外汇管理、征信管理等行政许可及金融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办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四)统计与报告信息
按月度向全社会发布有关货币金融统计数据、金融运行情况等报告。
(五)工作动态
公开了与眉山中支履行职责有关的政务动态以及公告公示。
(六)其他有关信息
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等有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眉山中支初步形成以网络为主,包括报刊、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宣传栏、宣传册、其它大众传媒等在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公开体系。以眉山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坚持按月更新并对外公示有关政府信息,截至2011年12月31日,眉山中支在眉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信息152条。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等在办公场所及时公示眉山中支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银行账户管理、国库业务、外汇管理、征信管理等行政许可及金融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办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与《眉山日报》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适时公开公众应当知晓的重大事项。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告栏等在办公场所及时公示人事任免、先进表彰、采购招标等有关信息。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眉山中支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眉山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眉山中支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1年尚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1年,眉山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还需要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下一步工作中,眉山中支将进一步丰富在办公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公开的手段,结合实际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发挥好外部监督评议作用。注意加强对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调研、监督和指导,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行政服务大厅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1号
邮编:620010
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028—38111301
监督电话:028—3811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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