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林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13-02-27
眉山市林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眉山市信息化工作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眉山市林业局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眉山市林业局网”下载(网址是:http//www.msly.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市林业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2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抓好工作机构及队伍建设。组建了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局办公室、资源林政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一支专门的队伍负责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确定一名信息管理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分别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科室需要公开的信息,统一提交给局信息管理员。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眉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眉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眉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眉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试行)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程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2012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计划总结信息1条,法规公文信息2条,人事信息数量2条,财政信息数量1条,林业工作动态信息62条,其他信息4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通过“眉山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四川省林业厅”网、“国家林业局”网、《眉山日报》等媒体公开林业信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林业信息提供方便。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总量还不大,特别是最新信息的及时更新还不够。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便民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化工作管理办公室提出的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改进和完善,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网站和市林业局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对市林业局门户网站有关栏目进行调整充实,使之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
二是围绕林业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在眉山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网页上需要公开的信息,特别是涉及林业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信息,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眉山市林业局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