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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563278014/2015-00040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13-04-03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2012年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经信委 1 2012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1年度工作报告由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办法(试行)》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主要指标统计附表等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2011年,我委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我委成立了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信息化科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贯彻落实《条例》领导小组,明确委办公室、信息化科为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专职负责这项工作的开展,各科(处)室、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了信息公开程序,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要求,并对主动公开信息的收集、加工、整合、上传及要求等作出了分工和安排。为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对处室、单位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制度、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以及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核,加强监督,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提高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和公信度,真正起到服务公众的作用。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我委对以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整合,在多次征求有关处室意见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编制了《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公示公告、规划计划及业务类信息等。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统计数据类0条;业务类信息108条;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31条。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委在市经信委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及时上传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申请公开信息”、“联系方式”、“举报信箱”、“主任信箱”等子栏目。通过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及时对社会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11年,我委开通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专线,由委办公室接听及解答公众涉及市经信委工作的相关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1年我委没有收到要求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委没有对依申请要求提供政府信息收费的事项,没有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我委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1年,我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责任追究、考核评议等进行了具体规范。建立省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制度,由委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处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并纳入委机关行政效能考核体系。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委门户网站以及咨询服务反馈等途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众满意度调查,公众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基本满意。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时限还有待加强;二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事,探索网上受理、网上过程查询和网上结果反馈等方面还有待改进。三是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  
 
  2012年,我委将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在全委系统中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保密法》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懂保密、会保密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政府信息,特别是结合政风行风建设,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接受基层群众和企业的广泛监督。进一步健全规范我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和功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主要指标统计附表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眉山市经信网(www. msjxw.gov.cn)上刊登,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8168750,传真:028-38168755,通信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一段一号,邮编620010
2012-04-0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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