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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1630188/2013-00001  发布机构 原市旅发委  公开日期 2013-06-08
 文  号 二零一三年十二号[2013]12号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市旅游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眉山市旅游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13-03-20 二零一三年十二号[2013]12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度,市旅游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并与旅游工作实际相结合,将信息公开作为提行政执行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提升机关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全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年初,市旅游局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眉山市旅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区县旅游局长、市局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信息化工作领导班子,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确定专人负责,为全市旅游信息化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广泛宣传、深入学习。

  一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和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将学习《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信息公开作为各单位和工作人员之间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及时调整信息队伍,今年在市旅游信息中心调走一名干部的情况下,局党组对工作任务和人员进行了及时安排调整,做到了减员不减事,同时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努力提升其业务技能;二是建立健全人才、经费、制度等方面保障措施,确保全市旅游信息化工作全面推进。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采用多种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实完善“眉山市旅游集群网”,网络采用1个中心(市旅游信息网)+7支点(6个区县旅游信息网和黑龙滩风景区旅游信息网)的模式,进一步优化资源,整体展示。更新后的集群网规范了信息公开渠道,导引性更强,并增设了互动专区和站内搜索引擎,扩充了与其他市州同级网站的合作与联系,共享资源,及时更新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网站功能大幅提升。同时,还购买专门设备用于电视电话会议视频系统,方便了视频会议的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年,市旅游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31条。其中计划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92条,财政类信息15条,人事类信息20条。

  (二)公开形式

  一是主要通过省局旅游信息网、眉山旅游信息网对各类信息予以公布;二是丰富和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s.gov.cn)中旅游局专栏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另外通过《旅游专报》,省、市各机关单位信息直报以及各类报章、杂志、媒体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布;四是眉山市旅游信息网中开辟“阳光政务”专栏,网站共包含9个栏目, 32个子栏目。公民可通过这些栏目查阅市旅游局各科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2年,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市旅游局内容更加丰富,发布更加及时,权威性和影响力有了明显增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市旅游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市旅游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不够。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和深化。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目标责任考评力度。坚持定期通报制度,将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区县旅游行政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每月在旅游信息网上予以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和复核。

  二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以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政策释疑为突破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加强人事、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推动政府信息工作开展。

  2013年,市旅游局将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努力加以实践,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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