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13-03-11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年报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开辟专栏,合理公开。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在门户网站上专门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年报等栏目。
(二)突出重点,全面公开。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公开了市质监局主要业务职能、市质监局领导信息、政务公示公告、工作计划与发展规划、干部任免、培训考试等信息;各业务科室信息公开主要公开了科室职能、联系方式、与本科室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各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需对外公开的办事指南,相关表格,名单名录、标准规范等信息。
(三)编制目录,及时公开。我局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认真收集,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使公开的信息范围不断拓宽。截至目前,已经公开包括各种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工作动态、质监常识、产品质量信息、人事统计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局运用各种载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2012年,共通过网站发布信息1178条,建有“主动作为创一流”、“质量监管质量提升”、“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多个专题栏目。全年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518条,其中:动态信息501条,机构信息4条,政府文件12条,工作规划1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一是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局长信箱、在线访谈、网上调查、论坛、留言板、咨询投诉等服务栏目,得到广大网友响应参与,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和业务咨询12条;二是在办公楼大厅设立了信息公开查询点,供企业和公众随机查询质监各项业务办理程序、指南和收费依据、标准等情况,使企业和公众更充分地享受电子政务带来的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2013年工作措施
我局针对目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差距,2013年将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机关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三)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自觉性。
(四)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基础上,督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条例》、《暂行规定》要求,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避免出现泄密事件。
四川省眉山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