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眉山调查队办公室关于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14-01-06
市信息化工作管理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眉山调查队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保障到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
眉山调查队高度重视,结合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全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队长主抓;二是及时落实机构、人员。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并落实专人负责上网信息的收集、审核和编报工作;三是固定计算机进行上网。落实并固定一台计算机进行信息上网工作。
二、狠抓落实,确保及时上网
(一)加强审核,建立二级审核机制。
办公室落实专人按月对全队各类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筛选,报办公室主任初审后送队领导审发,确保上网信息符合要求。
(二)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内设机构、地址、工作职责、队领导、值班电话、传真、投诉、内容描述等。
2.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在队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信息公开人员的大力努力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3年全年累计公开信息数量6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数量51条、经济信息8条,总结1条。
4.其它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等无。
5.通过《眉山日报》等媒体发布各类信息5条。
三、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
结合我队实际,适时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发布了若干全市社会热点分析研究文章,使调查成果与社会分享。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络技术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二是加强对上网信息质量的把关;三是加强安全,确保上网信息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四是确保上网信息的数量和及时性;四是继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服务。
附件:1.2013年市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统计表
国家统计局眉山调查队办公室
201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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