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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3433188/2014-00100  发布机构 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15-03-26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2014年市药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药监局 1 2014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我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工作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注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14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加强平台建设。  
 
  在主要依托市政府“中国.眉山”及本部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基础上,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利用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新闻发布、机关政务公示栏、工作会议、政风行风监督员、纪检监察巡视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向有关部门、管理相对人、社会公众等公开相关信息,确保让权力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运行,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做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抓好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开展普法教育相结合,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平、以公平促廉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提高。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对拟发布的政务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明确由办公室承办人员进行初审、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审核、单位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格执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在草拟公文、制定会议和政务活动方案时即明确公开属性。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尤其是加大了对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志的业务能力的培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三)全面完善保障措施。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稳定、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市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市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有效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领导小组按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监管及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较好发挥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市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的精神要求,结合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体制改革实际情况,对政务公开项目、内容、标准等进行了修订和完善,重点公开了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办事程序和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依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的法定依据、收费标准和征收程序等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监督力度。同时公开了科室职责、工作目标、工作动态、法规公文及干部考核奖惩等情况。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公开情况。2014年,我局对涉及药品经营许可、GSP认证、医疗器械注册和经营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合并、取消、调整后,公开行政审批项目3项、公共服务项目12项,发布20条行政审批及注销公告,公告公示认证信息19期。  
 
  (二)行政职权目录公开情况。2014年,我局对涉及食品药品的行政职权进行清理,公开440项行政处罚权力、5项其他行政权力和14项行政强制措施类行政权力。  
 
  (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情况。2014年,我局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9件。  
 
  (四)信息公开情况。截止2014年11月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5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通知公告153条、法规公文信息7条、办事指南19条、行政审批公告39期、公告公示认证信息19期、风险预警信息9条、工作动态信息836条、人事信息9条、财政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76条。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有公众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形。  
 
  五、载体建设情况  
 
  (一)互联网。 开通了政务微博,建立了政务微博公众账号,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重要政策、整治行动等信息。市民可以通过眉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阅本局政府工作信息。截止2014年11月25日,我局部门网站全年访问量约286万人次。  
 
  (二)电话查询。我局对外公开电话已经通过门户网站、电视、报纸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全面公布。举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12331,举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028-38168650、38169069,全年接受咨询、投诉电话619个。    
 
  (三)新闻媒体。通过眉山电视台、眉山日报、眉山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等节目,全面公开了我局主要职能职责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在各级各类媒体刊登稿件68篇次,其中四川日报2篇、中国食品安全报7篇;在电视媒体播放宣传片28次,其中四川电视台播出2次。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无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形。  
 
  七、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打算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紧密结合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信息内容,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结合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实施做好各类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和细化涉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技术、资金、人员投入,对门户网站进行完善,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充分发挥市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2014-11-26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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