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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560705688/2015-00022  发布机构 原市城乡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15-04-29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2014年眉山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1 2014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职责,成立了由局长刘友洪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张光志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局属单位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及对外宣传事宜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了《眉山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公开前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三级进行审核,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应公开全公开”的要求,对所有审批事项、办事程序、业务流程等进行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拓展载体,及时公开。我局主要通过眉山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眉山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城乡规划信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载体,通过省住建厅网站、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等公开部门信息,便于公众更及时、便捷了解城乡规划信息。

  二、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公开了概况类信息、计划总结类信息、法规类信息、人事类信息、行政执法类信息、财政信息、工作动态类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5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占60%;信函申请数2件,占40%。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城乡规划、规划行政执法等。全年共受理规划咨询、设计方案审批、规划执法、建言献策等236件,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收费。

  三、存在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对照市政府要求,我局对信息公开还存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2015年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加强和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行政审批透明化,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方式。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灵活多样。加强信息公开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优化网站栏目设置、规划展示栏及图板等及时公开政务动态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全局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2月9日
2015-04-29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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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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