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12014眉山市残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我会专门成立了由理事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会办公室、宣文科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有部门专门的门户网站,配有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构筑起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线。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依据《条例》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眉府办发〔2014〕17号)要求,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目录、流程等,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为保证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制定了《眉山市残联信息报送制度》,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各区县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并对每月上报公开信息的时限和数量都做了具体要求,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更新和充实。二是加强工作协调,全年组织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2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公开的程序符合保密制度,公开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内容真实有效。四是开通党风廉政和纪检热线,对外公开残疾人维权热线电话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丰富公开载体 一是加强市残联门户网站建设,按要求对市残联网站进行改版,开通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20余篇。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上,按照省残联的要求,在我会门户网站上均实现了网上公开。我会新门户网站共设置一级栏目6个,二级栏目40个,将残疾证办理、残疾人康复、维权、教育及就业等法规政策、办事程序及办事结果在网站首页进行公开。二是充分利用“5.19”全国助残日、“10.15”国际盲人节、“12.3”世界残疾人日、 “12、4”法制宣传日等有利契机,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播放录音、送法下乡等各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活动。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残联通过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各级报纸等载体、渠道,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全年共在门户网站上共发布各类信息162条,其中,新闻动态126条,法律法规3条,专项工作21条,通知公告9条,其他信息3条,图片60余张。 2.向中残联、省残联、市委市政府等报送信息62篇,新浪网、中国文明网等主流网络媒体采用15篇。配合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学先进”宣传活动,对董亚新、李永伟、王正华等残疾人村官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对“帮助小薇寻找耳蜗”爱心助残事件进行了多达100多次宣传。在眉山日报博周刊上开辟专栏,对我市优秀残疾人体育运动会进行连续宣传报道。 3.畅通市县两级违法举报电话,倾听民声、民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违法办理残疾证、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情况的举报监督。各类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咨询617余人次,法律服务331人次;办理援助案件7件;指派律师为13户贫困残疾人免费服务。办理来信来访810余人次,其中市本级52人次;领导批示件办结率为100%。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接受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与投诉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与投诉。
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会不断地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能力有待提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3月27日2015-03-27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