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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482/2015-00008  发布机构 原市畜牧局  公开日期 2015-01-30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2014年眉山市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眉山市畜牧局 1 2014   眉山市畜牧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主要工作举措、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3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眉山市畜牧信息网(http://www.msxm.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眉山市畜牧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大道南四段208号;邮编:620020;联系电话:028-38112090)。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市畜牧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现代畜牧业工作大局,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中心任务,始终坚持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着力创新制度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一)公开内容。2014年,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中主动公开信息79条,其中,概况信息类4条,占5.1%;政府文件类11条,占13.9%;动态信息类59条,占74.7%;财政信息类2条,占2.5%;其他信息类3条,占3.8%。同时,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13条,在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网站公开信息181条,在眉山市畜牧信息网公开信息302条,在眉山日报上公开信息3条,在局大楼信息公开栏公开信息85条。

  (二)公开形式。一是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二是市委市政府网站、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网站、眉山市畜牧信息网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眉山市畜牧信息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量6个,网站各类信息累计点击率达到1240100人次。三是不定期在眉山日报上公布政策法规、重要工作动态、纪检监察等信息。四是通过局大楼信息公开栏等载体上公开行政审批、社会服务、财务、人事等信息。

  (三)全年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明确工作责任。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一把手亲自抓,局纪检组负责对政府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监察及对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相关科室站所负责行政复议的具体办理;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严格工作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落实。对业务科室站所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分管局领导审核负责,并定时限、定要求、定责任,确保了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

  (三)丰富公开内容。以社会公众最关心、最关注的信息为重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和丰富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公开政策内容、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积极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涉农补贴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了人事任免、畜牧业发展统计信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各种文件规章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四)拓宽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市委市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将现代畜牧业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社会公开。同时积极利用网站、报刊、公开栏等载体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将学习《条例》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还存在公开信息的数量不够、类别较为单一等问题。对此,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局属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增加公开内容和数量,重点加强对重大项目进展、财政资金使用、人事任免等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公开。在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开渠道的同时,积极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上公开,同时高度重视眉山新闻网等主流网络上公开,充分利用微博等公开方式,让政府信息及现代畜牧业相关政策能更广泛地公开,使更多的人能详细地了解到政府相关信息。

  (三)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把信息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绩效管理范围,在科学制定考核指标的同时,加强日常监测和动态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严格考核评估,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2015-01-30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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