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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079/2014-00001  发布机构 市民宗局  公开日期 2015-03-12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2014年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民宗局 1 201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现将眉山市民宗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向社会各界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3年,眉山市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依法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眉山市民宗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有民宗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了固定的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有机构负责、有人员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着力载体建设,完善公开形式。一是强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完成了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和充实工作,方便公众查阅、获取相关信息。二是利用市和区、县民宗局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类文件,必要时及时将相关文件直接送到相关部门、宗教活动场所和企事业单位。三是充分借助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和省宗教局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报送发布政务信息,让广大群众了解眉山民族宗教领域的工作动态。四是认真落实办公电话公开工作。坚持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宗教活动场所、少数民族聚居区域、涉及少数民族领域的经济实体开展专题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公开办公电话,广泛听取民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将一大批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与广大群众的沟通,有效促进了部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  
 
  (三)注重制度落实,严格把好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社会监督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眉山市上网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狠抓落实,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文发文流转同步审查处理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安全及时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市民宗局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财政信息类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0条。  
 
  (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2条,均为财政信息。  
 
  (二)通过区、县民宗局部门政务公开栏、走基层进社区面对面公开6条,均为政策法规类信息。  
 
  (三)通过省民族、宗教行业网站进行公开20条,均为工作动态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眉山市民宗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需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业务培训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足,仍需进一步创新。201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效率;三是加大资金落实力度,增强人员配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2014-03-12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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