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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68044241/2016-00011  发布机构 原市地震监测中心  公开日期 2016-03-28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2015年市防震减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市防震减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16-03-28   2015年,市防震减灾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眉府办发〔2015〕2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渠道,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持续化发展。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s.gov.cn)或本机关网站(www.msf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眉山市防震减灾局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81955552)

一、工作概述

2015年度,我局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不断增强防震减灾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人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公开。我局通过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公开方式,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微信平台、眉山在线APP、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并分别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部门动态”、“眉山防震减灾信息网”、眉山市防震减灾局微信平台、眉山在线APP公开各类信息 753条,信息内容涉及各项工作动态、震情快讯、通知公告等。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进步和信息化普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广大市民要求、与政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把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三是便民程度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把握政策能力,对今后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上网公开,特别是防震减灾中心工作及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方面的信息。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进一步推动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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