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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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为规范和推进城乡规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刘友洪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张光志为副组长,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及对外宣传事宜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局窗口负责行政权力事项查阅工作。
(二)制定制度,规范公开。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务,尽量按照公正、公平和便民原则予以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制定出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以及时限等作了专门规定,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三)注重载体,广泛公开。完善了市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平台,做好公开目录、指南、流程和信息内容发布等工作,向社会公开各类城乡规划信息。同时依托眉山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发布各类信息。拓宽各类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等媒体公开部门信息。
(四)落实责任,规范公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在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查漏补缺,对公开的形式、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在拟稿、核稿、签发过程中严格把关,信息公开前,均经过三级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做到安全高效、科学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情况
全局2015年政府信息137条,其中,概况类2条,计划总结类2条,规范性文件5条,工作动态类82条,人事信息类2条,财政信息数2条,行政执法信息9条,其他信息3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件。其中,信函申请4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城乡规划、规划行政执法等。所有申请均按时办结,办结率达100%。
四、行政复议情况
2015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1件,其中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收费。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1月28日
2016-02-02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