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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82280392/2017-00004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公开日期 2017-03-20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2016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国资委 1 2016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函〔2017〕10号)要求,现将我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全委中心工作,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完善各项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了具体规定,完善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促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明确信息公开分工。紧抓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建设,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12345平台、市国资委网站、市国资委公示栏等渠道公开信息,为公众就近获取我委信息提供便利。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中心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积极做好信息梳理和主动公开工作。我委及时向社会公开市国资委国资要闻、国企监管、政策法规、办事服务、互动参与等信息公开栏目及可公开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2016年,我委主动公开信息共679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472条,规范性文件8条,“三公”经费信息3条。

  2016年我委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信函和电话;没有收取过任何信息公开费用,也没有人申请减免相关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部署督导、分工落实,坚持各部门协同配合,措施有力,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服务到位。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推进主动公开。突出国务院、省、市国资要闻,国资监管动态、信息公开、办事服务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严格指标要求,规范网站建设。严格按照网站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加强网站建设,不断完善栏目要素,规范栏目名称及信息发布格式,加强线上线下互动,做好宣传发动,全面做好“在线访谈”、“意见征集”“在线调查”等动态栏目内容保障工作,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持续抓好人员调配、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区县国资局、市属国有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业务水平,使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五是强化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通过督查、考核等方式,调动各级工作人员积极性,创新公开手段,强化公开落实,促进全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
2017-03-15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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