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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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函〔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息化科等业务科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工作机制,就申请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运行机制、工作程序、工作进度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二)强化制度。制定了《市经信委信息公开制度》,就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归档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并进行综合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平台。一是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为广大群众提供政策服务和业务咨询服务。二是主动通过市政务网站、眉山日报、门户网站等载体,及时发布或更新通知公告、有效文件以及工作动态。三是在门户网站开通了专门的依申请公开版块,方便群众网上申请。
(四)依法答复。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审核,科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委共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81条,人事类信息3条,财政类信息4条,行政其他信息49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二是继续推进工业经济运行和企业服务等内容公开,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效率。
三是及时判断、准确提供,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14日
2017-02-17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