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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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眉山市粮食局负责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份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按照市信息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粮食工作实际,深入有序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利用各种学习会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内涵实质,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二)深入开展自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能力。
我局对照文件要求,针对我局官方网站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修改完善,处理死链接、过时信息、错别字等10多条,同时对“局长信箱”、“意见征集”等栏目实时监控,确保回复及时、准确。并认真完成政府网站的基本信息填报和普查工作。
(三)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梳理权力清单,明晰责任界限。坚持“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原则,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梳理明确了粮食部门34项行政权力(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0项、行政检查3项),连同相关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监管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并按规定实行动态调整;将粮食收购许可事项入驻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全市共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260个,严格落实粮食收购资格证办理情况季报制度,定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了行政效能,推动依法行政,确保部门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了便捷服务。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6年我局通过网站公开了《关于眉山市粮食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编制情况的说明》、《眉山市粮食局2016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说明》、《关于眉山市粮食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切实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让财政资金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
3、公开粮食政策法规。在“眉山市粮食网”上建立了专门的“政策法规”栏目,主动公开国家粮食政策,把行业动态及时上网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与工作相结合,拓宽公开渠道
1、宣传粮食政策法规。以 “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和 “世界粮食日”为契机,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粮食减损增效”和“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为主题,积极开展粮食减损增效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系列活动。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主动走出办公室,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学校、联系村等各类场所为广大市民现场讲解粮食知识,增强了市民的节粮减损意识,改进了节粮减损方法,提高了节粮减损技能。活动累计发放等各类宣传资料16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0余人次,为节粮爱粮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2、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市、区两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鑫玉放心粮油公司、宝家粮油有限公司、恒康植物油脂有限公司、国威植物油脂有限公司等眉山知名粮油企业在中心城区激情广场举行了以“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向社会群众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国家粮油收购政策、粮油食品安全知识和科学鉴别方法等,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00余份,接受咨询300余人次,推荐放心粮油产品80余个,受到群众广泛欢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6条;眉山市粮食网发布信息121条;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发布信息14条;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公开行政权力34项;党务政务热线服务平台公开法律法规政策信息22条;通过报刊、电视、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信息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了明显成效。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有待提高,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还有望进一步拓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狠抓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
2017-02-27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