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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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一、 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条例》、《办法》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机构人员设置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放在推进日常管理的规范化工作上,根据实际工作分工,确定了由分管副局长汪文毅为政务信息主管领导,局办公室为管理科室的具体工作机构,落实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采编、搜集及发布工作。同时,明确了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局下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报送信息的程序及渠道,并要求落实专人、专职部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底目标考核机制。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了信息报送的内容和要求,将信息工作进一步明细化,全面、真实地反映交通运输局各项工作动态和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在门户网站转载国务院、部、省出台的涉及交通的重要政策文件。围绕我局工作职能、全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公开招投标、公交、出租等民生交通工作,积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在眉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省交通厅网站以及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由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中心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网站管理,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实施公开。还通过多种媒体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包括眉山电视台、眉山日报、眉山网等媒体。
(三)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6年我局没有发布及发现有虚假、不完整信息公开的情况。
(四)主动向政府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务中心要求,及时将本局办事指南、各项制度等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市政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
(五)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我局对机构概况、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内容都及时更新补充。
三、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6年,我局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了有关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等信息,通过信息公开,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的推进,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全年,我局通过各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363条,在省厅政务信息网公布信息15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78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6年,我局有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已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5年我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专职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的及时性还需要改进。二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交通运输政策法规、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等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我局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将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交通行政执法管理等政务信息公开公布。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做到及时梳理,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三)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27日
2017-02-27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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