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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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成立了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开展。制定了公开信息的报送及审核流程工作制度,每条公开的信息,需由信息员、科室负责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别初审、审核和审批,并由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建立健全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接受、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
(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发〔2016〕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梳理本年度信息公开内容,制定发布信息公开目录,着力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村镇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详解分解信息公开任务并落实具体责任科室,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有效。
(三)加强公开平台的建设。为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优势,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优化栏目,完善功能,使其真正成为发布政策信息、与民众互动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同时,积极开辟公开渠道,开设了微博、报纸、电视、LED电子公开栏、宣传手册、电子触摸屏等多渠道公开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等网上平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2016年,共公开公示公告、政策文件、财务信息、人事任免、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性住房、办事服务等各类政务信息142条,办理回复省长信箱、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和部门信箱群众来信481件。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按要求公开了权力运行清单和办事服务指南,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及结果公示信息共71条;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3条;发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全市保障性住房推进情况等相关工作动态等信息23条,指导和督促区县公开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等信息118条。录入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补助对象档案信息7574户、补助资金分配信息1392户、改造结果信息3264户到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及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信息和资金分配信息公开,要求区县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必须做到村、镇两级双公示;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受理1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回复,申请人表示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重视不够,部分科室只把政务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工作、阶段性任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市信息公开办的帮助指导下,加强学习,提高业务人员办件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加强局办公室与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使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全面、及时准确。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16日
2017-02-17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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