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下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下称《办法》)的要求,现将2016年度眉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社会各界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开通和改版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1个,各类公开主体累计共发布信息65条。2016年度,新增信息65条,其中,概况信息4条,计划总结信息8条,规范性文件2条,工作动态39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4条,审计结果公告1条,审计整改情况1条。公开了单位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政策法规。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审计局2016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审计局2016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市审计局2016年度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二、保障措施
2016年,市审计局以主动公开为核心,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公开制度落实,积极探索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规范和加强。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市审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了全市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区县审计局和各科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区、县审计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机构,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狠抓制度落实,严格监督考核。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上网信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狠抓落实。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公开项目、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时间、程序、范围、结果等,实行专档管理,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三)强化培训学习,广泛宣传发动。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工作,分三个层面开展学习培训。通过局务会,在市局领导和中层干部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党支部各小组学习,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通过专题培训,加强对审计系统信息公开员的培训,重点是培训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及管理规定,提高系统整体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四)建好公开平台,完善公开渠道。
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我局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依托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开设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专栏,内容涵盖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既定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是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和服务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界面,方便查找政府信息。
三是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提高审计质量的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