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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116/2017-00001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日期 2017-03-23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2016年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发改委 1 2016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要求,我委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开展了全面自查,现将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合理调整分工,细化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按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较好发挥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作用,为全委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全委信息公开制度、流程,确保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依法依规办理。落实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强化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与干部职工、科室的评优评先挂钩,有效的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公开形式多样  
 
  在主要依托部门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基础上,充分利用机关政务公示栏、工作会议、政风行风测评、纪检监察巡视、眉山日报等形式,向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等公开相关信息,确保让权力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运行,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6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4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7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21条。  
 
  (二)回应政策解读情况。2016年,我委通过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5次。涉及的范围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重大政策措施、民生工程、反馈和公布的群众诉求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2016年,我委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举报投诉的情况。  
 
  (五)机构建设情况。委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兼职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名。  
 
  四、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信息内容,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结合发展改革中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重点民生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的公开,使信息公开更加符合社会发展和群众的需求。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技术、资金、人员投入,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更新,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作用。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21日
2017-02-2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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