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hbj/2021-00440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1-05-31 |
文 号 | 公文种类 | 通报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四川省眉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市局各科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境信息中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精神,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我局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有“眉山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和“眉山生态环境”微博,落实专人专门负责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工作,坚持工作日每日更新,非工作日适时更新。每周接受生态环境部巡查,并参与全国390余个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评分排名,每月接受生态环境厅巡查,并参与全省21个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评分排名。“眉山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在生态环境部和生态环境厅运行管理情况排行榜中,均稳定保持在第一方阵。
2021年第二季度共发微博933条,其中原创900条,粉丝1441人;共发微信401条,访客173872人,阅读量97519次,粉丝数量25972人。经自查,政务新媒体坚持做到及时更新,没有发现内容更新和互动回应不及时等问题,没有涉及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二、主要问题
“眉山生态环境”官方双微粉丝量还不够高,信息传播度、影响力还不够。局内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区县分局提供宣传素材还不够丰富,相关工作举措和成效展现不够全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突出新媒体特点,围绕中心工作,以图文并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提升关注度和影响力。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及考核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加工,提高宣传质量。进一步加大常态化监管,抓好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营,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保证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坚决杜绝微博微信“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现象。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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