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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563278014/2020-00104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20-06-04
 文  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通报

局机关各科(处)室:

二季度,我局“眉山工业”政务新媒体重点围绕复工复产、政策扶持、企业纾困解难及经信领域等有关重点工作,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发布相关政策,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高效规范运行。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管理制度,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实现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办公室印发了《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建立了“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流程,细化信息公开各个环节,做到责任明确,分工清晰,确保信息报送规范,审核把关严格,内容全面、及时、准确。

(二)动态及时更新。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我局政务微信更新638条,更新周期为每周工作日星期一——星期五,特殊情况及时推送。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信息,经信领域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动态、政策扶持、项目评审及满产达产等情况,我局都第一时间宣传报道,跟进更新发布。

(三)进行互动交流。开设“互动交流”留言版块,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群众留言,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咨询政策。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公开还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与之前相比,个别科室信息公开有所改观,但仍有部分科室在发文处理笺“公开选项”一栏上未明确是否公开,信息公开还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个别重要信息未实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双公示。

(二)审核把关力度不够。个别科室报送的动态信息,存在错字、别字、语病或数据不准、引用政策错误等情况。

三、下步对策建议

(一)重要信息及时公开。各科(处)室要认真按照《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通知》要求,对照《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内容,落实专人收集、撰写、报送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及时办理网民留言。进一步健全完善答复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意见建议渠道,更好地回应网民关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三)加强督查通报。各科(处)室要加强信息报送,严格审核把关,并随时公开重要信息。办公室每季度对各科(处)室信息公开及信息撰写情况进行通报。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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