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425671/2020-00007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0-05-22 |
文 号 | 公文种类 | 通报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20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情况。我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为“眉山应急”微信公众号,该微信公众号设立“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3大板块。第二季度根据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将原“部门领导”子版块分解为“部门职责”及“领导分工”两个子版块,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及领导岗位调整,更新完善相关信息。结合公众对安全培训方面咨询量较大的实际情况增设“安全培训须知”子版块,切实实现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功能。
(二)总体情况。截至目前,2020年第二季度我局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信息38期,推送信息81条,阅读量18540次,用户数量1963人。及时发布、转发了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汛期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监管、防灾减灾等各方面信息。第二季度对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工作保障及安全、泄密事故等方面开展了自查,未发现较大问题;未出现重大错别字、互动交流回应不及时等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部分科室报送信息时效性不强、主动性不高、内容质量不精。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报送,严格内容审核。我局每月对微信公众号投稿用稿情况进行通报,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局《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报送时效性,提高信息质量,严格内容审核把关,避免出现错别字及引用表述错误等问题。
(二)加强互动回应,实现便民服务。要加强微信公众号互动回应力度,及时解答、处理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实现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功能。
(三)强化日常管理、发挥宣传优势。按照局《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微信公众平台管理,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和安全;发挥新媒体优势,努力提升外宣工作实效、质量和影响力。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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