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自然生态现状及保护价值
1.地理位置。眉山天府新区位于眉山北部,是四川天府新区重要组成部分,北距天府广场48公里、成都科学城15公里,南距眉山市政中心26公里,东距成都天府国际机场28公里,西距双流国际机场32公里。
2.行政区划与人口。国土总面积697.5平方公里,代管2个街道、5个镇,84个社区(村),行政机关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驻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辖区户籍人口36万。
3.保护价值。彭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具有重点保护价值的景点为彭祖仙山景区和仙女湖景区:彭祖仙山景区以人文景观为主,有彭祖墓、齐山双佛等文化遗址,宣扬彭祖长寿养生文化;仙女湖以自然生态景观为主,山水景观与各类人文景观相辅相成,具有一定的生态旅游价值;以上两个景点核心景区均不涉及新区代管区域。黑龙滩省级风景名胜区以黑龙滩水库为核心,自然风光优美,人文内涵丰富,有丰富多样的野生动植物种群,涵盖供水、灌溉、调节气候、科研、宣教、旅游等多种功能。
(二)自然保护地现状
新区范围内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2个,总面积3882.93公顷,占新区国土面积的5.57%。
1.彭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彭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于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彭祖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于2018年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景区总面积6490公顷,涉及新区面积2906.22公顷,占新区国土面积的4.17%。彭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由眉山市彭山区发展推进中心管理。
2.黑龙滩省级风景名胜区。黑龙滩省级风景名胜区于1986年经省政府批准同意设立,《黑龙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于2018年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景区总面积11534.47公顷,涉及新区面积976.71公顷,占新区国土面积的1.4%。黑龙滩省级风景名胜区由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三)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和《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川林护函〔2023〕228号)等文件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新区自然保护地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眉山天府新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二、自然保护地存在的矛盾冲突现状
(一)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情况
无。
(二)现有自然保护地内冲突概况(仅涉及彭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1.主要矛盾冲突现状
(1)与城镇开发边界(28.55公顷)有矛盾冲突;
(2)与重大民生工程——锦江镇正华村党群服务中心(2.34公顷)有矛盾冲突。
2.其他矛盾冲突现状
(1)交叉重叠。无。
(2)城镇建成区。涉及城镇建成区1个,面积8.53公顷,为锦江镇半边街场镇,常住人口约300人。
(3)村庄和人口。涉及眉山天府新区3个社区(村),15074人,人口密度520人/km2,人为活动频繁。社区(村)居民点占地面积108.7公顷,占总面积的3.74%。人口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村庄和人口分布情况表
街道(镇) |
序号 |
社区(村) |
人口数量(人) |
锦江镇 |
1 |
锦江社区 |
7588 |
2 |
象耳村 |
2123 |
3 |
正华村 |
5363 |
合计 |
15074 |
(4)永久基本农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共732.68公顷,占总面积的25.21%。
(5)人工商品林。涉及成片人工集体商品林1747.4公顷,占总面积的60.13%,树种主要为巨桉、马尾松、竹等。
(6)矿业权。无。
(7)开发区。无。
(8)工业园区。无。
(9)项目设施。“田园春光”项目位于三级保护区内,占地面积21.62公顷。该项目为眉山市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工作任务先行示范点,通过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盘活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目前已取得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10)违法违规情况。无。
(11)其他情况。无。
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一)整合优化结果。整合优化后,新区涉及省级风景名胜区2个,3830.42公顷,占新区国土面积的5.49%。其中:彭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2853.71公顷,占新区国土面积的4.09%;黑龙滩省级风景名胜区976.71公顷,占新区国土面积的1.4%。
(二)整合优化方案。
1.范围优化。调出地块3个,调出总面积52.51公顷,占彭祖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1.8%。其中:调出地块一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8.55公顷;调出地块二为田园春光项目,属于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项目,面积21.62公顷;调出地块三为锦江镇正华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属于重大民生项目,面积2.34公顷。
2.管理机构队伍。整合优化后,彭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未变化。
四、影响和效益评价
(一)效益评价
1.生态效益。3个地块的调出不会破坏区域生态系统,不涉及自然景观和自然遗迹,不涉及野生动植物种及其重要栖息地等。
2.经济效益。“田园春光”项目通过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方式,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以文旅融合产业为发展方向,探索“公司+合作社+农户”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模式,可增加村集体收入。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调出地块,可吸引外来投资项目,提高周边群众收入,土地出让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3.社会效益。重大民生项目地块全部调出,相关基础设施可进行合理规划和建设,有利于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社会稳定。
(二)影响评价
调出地块总面积52.51公顷,仅占彭祖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1.8%。地块的调出不会对自然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稳定风险。
五、相关意见和承诺
(一)“田园春光”项目为眉山市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工作任务先行示范点,通过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凭借优越的区位条件和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将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释放乡村振兴活力探索出一条有效路径。该地块的调出是科学的、合理的和必要的。
(二)我委郑重承诺,调出地块不涉及已列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违建别墅清理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以及长江、黄河生态环境警示片发现的问题。
附图:1.眉山天府新区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2.眉山天府新区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3.眉山天府新区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与生态保护红
线分布图
4.彭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前后对比图
附表:1.眉山天府新区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名单
2.眉山天府新区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