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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继续延长我市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 |
2022-04-08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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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相关准备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延长我市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川建通告〔2022〕60号 ),原我局《关于继续延长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2021年11月9日印发)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相关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自动延期,并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有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市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上述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四、各扩权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可参照本通告规定延续。 五、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市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并公布我市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有效期。 特此通告。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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