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mssrmzf/2023-00078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3-10-18 |
文 号 | 眉府函〔2023〕45号 | 公文种类 | 通报 | ||
成文日期 | 2023-10-18 | 有效性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22年度耕地保护“先进县区”“先进乡镇”的通报
眉府函〔2023〕45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2022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充分调动各地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学先进、勇争先”“创经验、作表率”目标氛围,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耕地保护年度“先进县区”“先进乡镇”的通知》(眉府发〔2022〕33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命名东坡区、丹棱县为2022年度耕地保护“先进县区”;命名眉山天府新区贵平镇等12个乡镇(街道)为2022年度耕地保护“先进乡镇”。
希望被命名的县(区)、乡镇(街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好头、作表率,为推进全市耕地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再鼓干劲、再创佳绩。全市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准确把握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各项措施,为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2年度耕地保护“先进县区”“先进乡镇”名单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
2022年度耕地保护“先进县区”“先进乡镇”名单
一、先进县区(2个)
东坡区、丹棱县
二、先进乡镇(12个)
1.眉山天府新区:贵平镇、北斗镇
2.东坡区:富牛镇、修文镇
3.彭山区:凤鸣街道
4.仁寿县:方家镇、板桥镇、宝马镇、慈航镇
5.洪雅县:止戈镇
6.丹棱县:仁美镇
7.青神县:罗波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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