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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mssrmzf/2023-00032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3-06-21
 文  号  眉府函〔2023〕26号  公文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23-06-20  有效性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甘眉工业园区四川眉雅钒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眉府函〔202326


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甘眉工业园区四川眉雅钒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眉应急〔202333号)收悉。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在《甘眉工业园区四川眉雅钒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原因、责任、性质的分析和认定。

二、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请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甘眉工业园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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