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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zfb/2022-00175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2-07-25
 文  号  眉府发〔2022〕38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7-22  有效性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眉府发〔202238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现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2722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优质的营商环境是提升城市投资吸引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助力眉山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对标国内省内一流标准,深入实施眉山服务、眉山速度、眉山成本、眉山诚信营商环境四大工程,把眉山打造成为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开放水平最佳、市场主体获得感最强的营商环境典范,为制造强市、开放兴市、品质立市和奋力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提供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聚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和提质增效,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营商品牌。营商环境评价各项单项指标全部进入优秀梯队,综合排名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到2025年,将眉山建成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营商环境高地。

三、重点任务

秉持一切为了眉山好,服务跟着需求跑理念,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链条和城市高质量发展重点,梳理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便利度和群众对美好生活体验感领域事项,精准发力,优化提升。

(一)提升开办企业服务能力。持续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推广落实小时清单服务模式。推动企业注册登记、企业预约开户、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事项合并办理。进一步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试点推行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针对企业开办高频事项推出主题式、套餐式集成服务。大力优化企业开办专窗帮办服务。

(二)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细化项目分类,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大幅压减办理环节。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审批表单、办事材料在市域内审核标准统一。推进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探索勘察设计质量自审承诺,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项目涉审中介服务,对中介服务办理时限、收费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督。

(三)提升水电气报装便利度。推行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接入一表申请,实现全过程一站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开展供电、供水企业在工程建设期间提前提供接电、接水预装服务,预先完成水电接入外线工程施工,保障用户开工即通电通水。实施不停电作业,持续减少全年户均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大力推广转供电费码应用,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大力提升水电气报装办事指南时效性和透明度。

(四)提升财产登记便利度。全面推广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探索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受让方缴清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即可拿证。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程网办和跨县(区)的市通办能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向银行、社区延伸。在银行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和电子印章,推动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名单增至20家以上。

(五)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度。全面推行多税合一申报和套餐式服务。推动实现所有税费种类申报100%网上办、掌上办,网上申报率、非接触式发票领用率均达99%以上。减轻办税负担,进一步压缩纳税次数。优化报税后流程指数,大幅压缩申请及获得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出口退税时间。持续降低工伤保险等调整权限范围内的税费,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留存备查工作。

(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方面拓展,推广应用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通关模式。积极申报建设保税仓库和海关监管仓、保税物流中心(B型)、综合保税区。

(七)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全面推行繁简分流,优化执转破机制,强化三无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加强对长期未结破产案的清理化解。推动府院联动机制的高效运行。建立无产可破破产案件财政补助基金。优化破产管理人队伍,建立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推动和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指导督促管理人协会进一步制定相关规程,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破产管理执业能力。

(八)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梳理现有授信环节,规范并公开办贷流程,明确客户从申请到放款各流程环节标准,进一步压缩贷款授信时间,提高信贷管理质效。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前沿技术,为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降低对不动产等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持续提高。引导金融机构严格推行国家支持的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贷款标准,优化放贷流程,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服务,提高融资效率。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积极支持普惠金融发展,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降低融资成本。

(九)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建立健全涉公司、证券期货纠纷的诉讼服务机制,设立诉讼绿色通道,优先进行诉讼辅导及其他诉讼事务办理完善涉公司、证券期货案件小额速调、小额速裁、简案速审机制,提升涉公司、证券期货案件的审理效率。加强涉公司、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推进非诉解纷组织发展。推动金融素养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落地实施,组建萤火虫金融法律志愿者队伍。建立涉公司、证券期货案件在线化解平台与机制。

(十)提升执行合同质效。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和推广运用提升立案、审判、执行等事务全流程在线办理率。加快24小时自助法院建设,实现各类诉讼事项就近可办”“跨域能办。落实企业登记阶段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广泛推广运用电子送达。建立完善终本案件回头看机制,提高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协同法院攻坚执行难

(十一)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常态化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并广泛公示。进一步畅通仲裁绿色通道,高效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持续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搭建灵活就业平台,指导企业加强用工灵活性,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探索共享用工模式,加快推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大力推广社保登记线上线下渠道,提高社保登记便利度。完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强职工工资支付检查,严厉惩治欠薪行为。

(十二)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水平,扩大电子保单保函在招投标领域应用范围,进一步实现市场主体降本减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试点,大力提升招投标活动公开透明度。推进异地远程评标常态化,防范工程领域廉政风险。加快推进工程领域行政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各行业监管部门全流程在线监管。推进交易服务平台与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共享,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对招投标过程中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严厉打击各类招投标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十三)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推动政务服务跨区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大力推进一证一照办一件事一次办,加快实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互认共享。依照依事确权,权责对等原则,将群众经常性办理事项下沉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进一步完善并公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健全本地12345热线知识库及其功能,做实政企通企业便民服务专线。将政策大数据与企业大数据进行双向匹配,强化精准推送、网上申请、快速兑现功能,实现免申即享

(十四)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政策宣传,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池,确保财政补贴落实到位。建立并落实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机制,增加高价值知识产权数量,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建立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双轨并行保护模式。建设眉山市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平台、成德眉资知识产权服务共享平台,实现数据查询、风险预警、信用监管、快速维权和眉山新媒体互联互通功能。开展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成网络化、便利化、智能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

(十五)加强和创新市场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管。加强对日常监管事项的风险评估,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强化高风险环节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要严格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十六)提升包容普惠创新能力强化创新创业主体培育,壮大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动创新创业成果转化,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围绕“1+3”主导产业,靶向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来眉创业就业。加大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供给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建设绿色生态、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推动重大轨道交通和高快速路项目建设,加快打造现代综合交通网络。推进空铁公水多式联运。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抓统筹、各分管领导抓协调、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组建工作专班,强化人员经费保障。牵头市领导要每季度研究、每半年听取一次营商环境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落实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有关事项。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全力配合推进。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单位)要对标发达地区,及时总结创新经验和典型做法,评选推广优秀案例,形成更多国家级、省级典型经验;要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营商环境培训,及时了解学习相关政策及解读。宣传部门应统筹指导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和成果的积极宣传,解读营商环境改革政策,指导县(区)和部门及时妥善处置相关负面舆情,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事关营商形象,个个都有营商责任的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全市营商环境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省、市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要加大明察暗访和调研力度,对工作推进滞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部门,严格执行两书一函制度。进一步加强目标绩效管理,综合运用目标绩效考评、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突出企业感受度和政策落实,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四)强化监督执纪。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日常监督,定期对营商环境重点行业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将各地各部门履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巡察监督,推动涉企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营商环境监测点”“观察员、企业和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构建涉企问题绿色通道,做好与相关单位涉企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坚决查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等问题。


附件:2022年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2022年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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