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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zfb/2022-00112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2-05-18
 文  号  眉府发〔2022〕31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5-17  有效性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眉府发〔202231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现将《眉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2517


眉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为促进全市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依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完善齐抓共管的新工作机制,加快建设体育强市,为制造强市、开放兴市、品质立市贡献更大体育力量。

(二)发展目标。2025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成功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健身城市活力指数位居全省前列。建成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3%,每千人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2名,群众体育引领员3.6万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

1.完善便民健身设施圈。市本级新建市体育中心、水上运动中心,新建改建一批符合重大比赛承办要求的高品质专项运动场馆,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冰雪运动场地。县(区)达到1(公共体育场)1园(体育公园)、1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标准,乡镇(街道)建成20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中心,行政村(社区)建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场地。编制家门口运动空间规划建设导则。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健身设施配套政策,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健身场地。(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推广复合型体育设施。编制体育公园建设方案,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12个以上,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制定全市健身步道建设方案,融入国家步道体系,对接天府绿道工程,促进区域绿道互联互通。支持将旧厂房、老商业、闲置仓库等既有建筑改建为体育设施。引导休闲娱乐场所、健康养老设施、旅游景区、商业中心等配套建设健身设施,打造体育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扩大体育场地开放。完成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改造,探索建立运动眉山 码上健身全民健身智慧服务管理系统,实现场所一网通,出门就健身。公共体育场馆全年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不少于330天。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提升场馆使用效益。完善户外健身设施维护更新机制,探索向社会力量打包购买服务模式。支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场馆错时向社会开放。挖掘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潜力,探索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机构运营管理学校场地。(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全域化赛事覆盖行动。

4.健全赛事活动体系。以国省赛事有成绩、市级赛事有水平、县(区)赛事有特色、乡村赛事有热度为目标,以百城千乡万村·社区系列赛事为抓手,建立贯通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覆盖各年龄段的赛事活动体系。支持参加国省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策应成都世界赛事名城建设,配合开放眉山建设,积极承办大型赛事,常态化举办成德眉资同城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5.形成定期办赛机制。每四年举办1次全市运动会。市级部门单位每两年举办1次系统运动会,每年至少开展1次职工健身活动。县(区)至少每四年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每年举办5以上不同类型的赛事活动乡镇(街道)每年举办2次赛事活动。村(社区)每年开展1次健身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6.培育赛事活动品牌。持续打造以篮球运动为特色、体现眉山城市精神的运动品牌。举办好东坡马拉松”“仁寿马拉松”“青神瑞峰龙舟节等品牌赛事。支持各协会、体育企业举办全市性运动项目业余联赛。积极举办新年登高、全民健身日、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等主题活动。组织走遍眉山”“跑遍眉山”“划遍眉山”“游遍眉山”“骑遍眉山等全域化赛事活动。到2025年,打造5个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品牌体育赛事。(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全人群健身促进行动。

7.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化体教融合,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加大在公共场所配备学龄前儿童专用运动设备力度。加强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组织校际体育联赛,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赛事体系,定期举办校、县(区)、市中小学生运动会。(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8.支持老年人体育活动开展。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改善老年人健身条件,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项目。每四年举办1次全市性老年人运动会,每年举办形式多样的老年人体育比赛。(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9.提高职工健身参与度。按职业类型制定健身指导方案。发挥领导干部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各类健身活动,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鼓励和支持工作场所配备适当的健身场地和器材。全面推行工间健身制度,推广工间操、广播体操和简易健身动作。倡导职工每天锻炼半小时,用健身填充碎片时间,促进职工健康,提升工作效率,做到工作健身两不误、两促进。(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教体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0.推动乡村体育振兴。培育成立各级农民体育协会,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多元化、普及广的体育健身服务。紧密结合农时农事农季、充分体现农耕农趣农味,创设和举办一批农民体育品牌赛事,积极组织参加农民工体育赛事。培育乡村振兴体育健身示范村、民俗体育特色村(社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1.保障残疾人健身权益。重视残疾人体育在超越缺陷、增强信心、促进康复、展示人类自强不屈精神等方面的综合价值。改善残疾人体育训练条件,推动平等参与,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依托四川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开展残疾人体育训练。支持举办自强健身周、残疾人运动会,开展残健融合体育健身康复活动。(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教体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2.展示妇女体育风采。开展妇女健身骨干培训,让乐享运动、崇尚健身成为广大妇女的新风尚、新追求。推广广场舞、体育舞蹈、瑜伽等妇女喜爱的群众健身项目,借助妇女节举办妇女运动会,不断提升妇女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体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科学健身服务提质行动。

13.创新健身知识宣传形式。定期举办运动眉山公开课,开展科学健身六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社会组织)。创作投放体育公益广告,广泛传播科学健身知识、方法,不断提升群众科学健身素养。(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4.推动体卫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体质监测、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定期发布眉山市全民健身基础数据。开展全科医生、社区医生“运动促进健康”专项培训。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运动健康门诊,在体检中增设国民体质测试项目,形成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5.壮大健身指导队伍。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招募力度,扩大队伍规模。建立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服务水平。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鼓励优秀运动员、体校教练、学校体育教师积极参与健身志愿服务,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社会力量培育激发行动。

16.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体育总会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不断提升体育总会管理服务体育社会组织能力。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成立眉山市体育产业联合会,建立政企合作平台,定期发布体育项目机会清单。开展体育综合体、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评定。加强和改进体育行业监管,推行综合监管、全过程监管,将监管与服务相结合。(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7.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向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企业开放,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场地、经费、培训、教练、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支持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跑团、舞团、社区足球队、小区篮球队等市民身边的健身组织。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在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的前提下,实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发挥眉山市体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大体育贷宣传推广,帮助体育企业解决资金难题。(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8.丰富健身服务供给。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公共服务。引导体育社会组织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益性健身服务,增加全民健身服务的供给总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造成渝地区水上运动、山地户外运动、冰雪运动新极点,做强玉屏山国家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等品牌,培育打造国省体育旅游基地和精品线路。创新“体育+”消费场景,激发群众健身消费活力,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全民健身示范引领行动。

19.强化全民健身激励。建立眉山体育荣誉室,打造各项目名人堂。实施运动积分制度,探索发放体育消费券、运动纪念品。开展健身故事征集、本土运动明星选拔活动,发掘一批眉山体育英雄、健身达人,讲好眉山全民健身故事。邀请企业家、行业明星等参加各类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发挥竞技体育带动作用。推动专业队训练设施、训练课向公众开放。建立专业运动员、教练员进校园、进社区制度,定期邀请体育明星参与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推广。在竞技体育赛事中搭建群众比赛平台,让爱好者与专业运动员“同场竞技”。推广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制度。(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1.争创全国运动健身模范市。成立眉山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指导有条件的县(区)启动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区)创建工作,以创建活动提升城市活力和健康水平,让群众共享体育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县(区)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实事定期专题研究。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联席会议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及时研究工作、推进项目、解决问题。建立实施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全民健身知识技能培训向基层第一线延伸,融入基层治理。(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支持政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全民健身专项规划充分衔接,保障体育项目用地。在确保安全和不增加建筑面积前提下,支持利用闲置用地或废旧厂房、建筑屋顶等非体育用地建设体育设施。落实体育税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经费投入。统筹政府性基金和一般公共预算,建立稳定增长的全民健身经费保障机制。大力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投入。综合利用财政资金、专项债券、商业贷款、社会资本等多种渠道,保障全民健身经费投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安全保障。加强体育场馆建筑安全和消防检查,体育场馆要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急救设备,定期开展急救培训。体育部门要切实履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监管责任,联合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大对体育经营场所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以体育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组织参与的体育赛事活动综合监管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功能,引导赛事活动安全、规范、有序举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身权益。(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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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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