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20-00164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0-09-30 |
文 号 | 眉府通〔2020〕11号 | 公文种类 | 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0-09-27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我市需在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区段
(一)东坡区境内:成昆上行线K80+354~K110+217、成昆下行线K80+354~K110+217、成昆思乐外绕线K110+217~K114+800;
(二)彭山区境内:成昆上行线K56+960~K80+354、成昆下行线K56+960~K80+354。
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
从铁路线路路堤、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2米;
(四)其他地区为15米。
三、请辖区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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