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20-00158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0-09-04 |
文 号 | 眉府函〔2020〕81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20-09-04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仁寿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仁寿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修改〈仁寿县宝马镇、汪洋镇、文宫镇等1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仁府〔2020〕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局部调整仁寿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仁寿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原则同意局部调整普宁街道(原宝马镇、原满井镇)、黑龙滩镇、龙正镇、满井镇、宝马镇、黑龙滩镇、虞丞乡(原景贤乡)、视高街道(原里仁镇)、龙马镇(原龙桥乡)、青岗乡、汪洋镇(原四公镇、汪洋镇)、文宫镇、谢安镇(原谢安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规模189.2360公顷。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实行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总量控制
仁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不得变更基本农田位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不得减少。规划调整后,仁寿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已批准的《仁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三、调整规划范围
同意调出普宁街道(原宝马镇、原满井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2.5354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20.9883公顷)、调出黑龙滩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2.9356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9.3255公顷)、调出龙正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62.1444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9.4981公顷)、调出满井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81.6206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64.0071公顷),合计调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89.2360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13.8190公顷)。调出指标地块不再作为有条件建设区,保留原地类。
同意调入宝马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5.3355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2.1811公顷)、调入黑龙滩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34.2547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88.7046公顷)、调入虞丞乡(原景贤乡)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3430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298公顷)、调入视高街道(原里仁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7780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5399公顷)、调入龙马镇(原龙桥乡)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6688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000公顷)、调入青岗乡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9988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9973公顷)、调入汪洋镇(原四公镇、汪洋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9.1146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3.9530公顷)、调入文宫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2.0766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4.7617公顷)、调入谢安镇(原谢安乡)有条件建设区面积0.6660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6463公顷),合计调入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89.2360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13.8137公顷)。调入指标地块规划为有条件建设区,具体位置以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图为准。
四、各类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按照批准修改后的规划并依法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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