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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统计局机构职能信息
2023-06-02 15:13  市统计局 [字号: ] 打印

联系方式:

眉山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程志春

眉山市统计局办公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政府大楼东主楼8楼

眉山市统计局联系方式:028-33091077

眉山市统计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制订全市统计政策、规划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依法查处干扰统计数据的行为和在统计上提供不真实数据的行为;审批区县、市直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基层统计工作,管理基层统计人员。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区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文化、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区县、市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协助管理区县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省、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八)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社会经济调查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文秘、会务、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科室负责人:彭杰 联系电话:028-33091077)

统计执法监督支队: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保障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维护统计权威,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负责组织全市统计执法骨干培训;负责制定全市统计执法相关规定;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执法检查;负责受理全市统计违法举报查处。(科室负责人:周迅 联系电话:028-33091069)

法规科: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的统计政策、制度和法规;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法治建设,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负责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处理的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科室负责人:周迅 联系电话:028-33091069)

基层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地方统计标准,对统计执法方法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审批区县和市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调查业务的设计和监督管理;制定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基层统计工作等。(科室负责人:彭冲 联系电话:028-33091070)

国民经济核算与综合科: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对县域经济、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对区县核算数据进行评估;编制经济循环帐户,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承办全市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科室负责人:刘亮 联系电话:028-33091062)

工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统计调查,对产业园区、大企业(大集团)、优势产业等进行统计监测;组织实施规模以上企业联网直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工业经济的监测和评价考核;进行统计分析。(科室负责人:刘娟 联系电话:028-33091063)

农村经济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农民收支的统计调查,对农村贫困状况、退耕还林状况等进行统计监测;开展乡镇信息系统建设统计和乡镇经济综合实力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科室负责人:何登祥 联系电话:028-33091068)

投资与贸易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对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统计监测;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全市旅游产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科室负责人:彭秋 联系电话:028-33091061)

人口社会科技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工资、劳动力和城镇居民收支的统计调查;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全市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科技进步与创新的统计调查;负责劳动力状况、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统计监测评价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科室负责人:王文君 联系电话:028-33091071)

能源和环境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能源、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能源消费和环境影响的统计监测,建立分地区单位GDP能源消费考核制度;进行统计分析。(科室负责人:罗明 联系电话:028-33091065)

服务业统计科:制定全市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维护全市服务业单位名录库,收集、汇总全市服务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专业资料;组织实施服务业(第三产业、文化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科室负责人:刘序 联系电话:028-3309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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